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教育部出台规定,班主任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你认为班主任应该怎样行使批评权?”昨日,武汉市教科院在吴家山四小召开中小学班主任专业成长研讨会。会上,部分班主任表示,尽管手上持有教育部出台的“尚方宝剑”,但班主任对批评学生仍心存顾虑。
有与会者表示,班主任是否敢批评学生,不在于是否享有批评权,如果出现一些不可预知的后果(如学生离家出走),班主任可能要为全部后果“买单”,这样的批评权,班主任敢行使吗?
东西湖吴家山三中昨进行了一项问卷调查,100份问卷中,有效问卷95份。51位班主任在问卷中称:不敢批评学生。该校班主任薛凡老师说,教育部明确提出班主任有批评权,但同时要求批评是“适当的”,作为一线教师有理由问:什么是“适当的”?这是否意味着,一方面给你一把“戒尺”,让老师批评学生;一方面万一出现问题,主管部门可以说老师的批评是“不适当的”,最终所有的责任都由老师自己扛?
问卷调查显示,班主任不敢批评学生的理由如下:家庭溺爱导致一些学生经不起批评,受不了一点挫折,如果受到批评后出现一些极端行为(离家出走、自残、跳楼等),无形中使班主任压力过大;学校、家庭和社会对教师批评学生的看法有时较偏激,班主任常处于弱势地位;当前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很强,家长也有很强的自我保护意识,一旦学生在校受到“委屈”,家长就会到学校兴师问罪。
一位班主任直言不讳:因为批评了学生几句,外省一名女教师被这位学生的家长在课堂上打得流产,谁来维护这名教师的批评权?
也有班主任提出不同的观点。武汉市师德十佳教师徐静说,每个学生在成长过程中都可能犯错,教师的批评就是不断给学生纠错,这是“赏识教育”和“激励教育”无法取代的,“现在班主任面临的问题是如何合理地行使批评权,而不在于有没有批评权。”“批评对教育而言是不可或缺的。”吴家山四小校长方贵琴说,批评的艺术要经过多年的积淀,能让学生理解的批评就是最恰当的,“作为班主任,要学会用眼神、面部表情和语言来行使批评权,粗暴的批评或惩戒,超越了批评的界限,不值得提倡。”
武汉市教科院教科所德育研究室主任王一凡称,教育离不开批评,但批评绝对不少是教育的全部,作为教师应该共同寻求有效批评的方法与途径。班主任对学生的批评,不光有“敢不敢”、“会不会”,还应该加上“好不好”、“当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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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明确中小学班主任有权批评学生
今年8月22日,教育部出台《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其中第16条指出:班主任有权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负责人指出,在我们强调尊重学生、维护学生权利的今天,一些地方和学校也出现了教师特别是班主任教师不敢管学生、不敢批评教育学生、放任学生的现象。《规定》明确:“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
专家声音
教育的功利性导致批评的尴尬
班主任在行使批评权上出现争议,是由于教育的功利性造成的。在不少家长看来,交了钱把孩子送到学校,就应该享受相应的服务,这就造成了老师不敢批评学生的出现。当教师名正言顺的批评权受到干扰,当教师的教育方式受到挫伤,教育部才重申教师享有批评权。
——武汉市中小学德育学会理事长肖斌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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