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
省市司法部门:
理解考生会向上级反映
上周五,小马和同学来到广东省司法厅和广州市司法局反映问题。司法厅司考办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称,她很理解同学们的心情,但她无权解释司法部的文件。她表示,将尽快向领导及司法部反映这些问题。
昨天,记者致电广州市司法局司法考试办公室,一名姓温的工作人员说,近期确实有许多“专升本”考生来反映情况,司法局还未接到广东省司法厅和司法部的正式通知,他们最终能否拿证还不确定。
温先生说:“我们也很着急,因为这牵涉到一大批人啊!”当记者询问受影响的具体人数时,温先生说他们还未做过统计。
温先生说,司法部从2008年才开始允许在读的应届本科生参加司法考试。他说,审查报名资格时是否要区分“专升本”考生,司法部至今也未下达正式文件。
司法部:
多次联系未作回应
上周五下午,记者联系到司法部新闻办一名姓李的工作人员,说明采访要求。他称,必须按程序发采访函。昨日早晨,记者将采访函及采访提纲发到了李先生所说的传真号,但至今未有回音。
昨天上午及下午的上班时间,记者先后拨打了数十次李先生的办公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随后,记者又辗转拨通了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的办公电话,一名姓张的工作人员称,他不负责此事,而“负责此事的人正在开会”。
记者将手机号留给张先生,麻烦他一定转达负责此事的工作人员,嘱其开完会无论如何回电。但截至发稿时,记者也未接到回电。
外地考生:
司法部承认政策失误
两位外地考生小何和小陶(化名)曾经到北京向司法部反映。据他们说,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的一位处长向他们承认“专升本”考生是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但是“结果一样,起点不一样”,他们是“专升本”,报名时资格不符合。
小何说:“我们问他,为什么司法部不在公告中指出这一点?至少加一个括号注明‘专升本不得报考’。那位处长说,这是他们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失误。我们又问,这个失误的责任由谁来负?难道由我们这些考生来负吗?那个处长说,责任在地方司法局,是地方司法局在审查报名资格时把关不严,他让我们去告地方司法局。”
文/本报记者林霞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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