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6日电 据教育部消息,日前,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全国校安办)和各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办公室分别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负责受理、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全国校安办明确,监督举报的重点是:是否完成工程目标和任务,是否严格执行技术标准和规范,是否落实工程资金并规范管理,是否建立信息公示制度等。
校安办表示,一旦发现诸如没有对现有校舍进行逐栋排查和鉴定、出具鉴定报告的机构不具备专业资质,没有按照重点设防类标准和综合防灾要求加固改造和建设校舍,工程实施中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发生挤占、挪用、截留、套取工程资金等重大问题,没有将技术标准、实施方案、工程进展和实施结果等向社会公布,项目未实行公开招投标,建设和验收未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等问题,可以通过拨打当地监督举报电话向校安办直接反映,当地校安办将根据举报线索予以调查核实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校安办表示,对重大问题,在向当地校安办反映的同时,还可向全国校安办举报,全国校安办将进行重点核查和处理。
全国校安办监督举报电话为:010-6609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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