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爱”说遭质疑
今日出版的《新京报》刊载学者评论指出,未成年人无疑是需要“关爱”的,但是,“考生民族成分造假”事件中的未成年人,不仅包括31名违规考生中的未成年人,更包括守法守规的所有考生。文章说,必须明确的是,违法违规行为是不能“关爱”的,否则,就是对法律法规的伤害,更是对所有守法者的伤害。
针对“孩子无罪,考分无错”的观点,文章说,事实上,这些违规考生并非无辜,更非无错。在民族成分上弄虚作假,并不是只发生在几年前“更改”的那一特定时候,而是一直延续到高考。参加高考的是这些考生,故意填报虚假民族成分的也是他们。以虚假的民族成分试图影响高考最后得分,虽然是未遂,仍是违规。
此前,该报曾发文称,重庆市招办把“对未成年人的关心和爱护”作为信息不公开的理由,值得商榷。文章说,依未满6周岁不得入读小学的规定,高考生在经过12年的学习之后,应该多数均已超过了18周岁。
高考加分缘何乱象丛生? 缺乏有效监督申诉途径
最近几年,高考虚假加分丑闻层出不穷,而获取虚假加分的手段五花八门:四体不勤的考生,可以成为体育特长生而获得加分;一直都是汉族的考生,高考前摇身一变成了少数民族。
有媒体认为,要使加分政策收获良好结果,首先要让所有考生享有均等的争取机会;其次,程序上必须彻底的公开透明。从加分标准的制定、申请和审批,到享受加分者的详细情况,都要实现完全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而《中国青年报》的文章则认为,高考加分政策之所以乱象丛生,主要是对加分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申诉途径。文章引述北京师范大学教育法律与政策研究所副教授余雅风的观点说,为了防止更多通过权力和金钱等不正当方式谋取加分的情况出现,应加强行政部门的检查力度,同时鼓励公民通过“网络发帖”等形式进行有效的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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