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17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建立健全校舍安全工程质量与资金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在解读校舍安全工程时说,方案明确规定,对发生因学校危房倒塌和其他因防范不力造成安全事故导致师生伤亡的地区,要依法追究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改造后的校舍如因选址不当或建筑质量问题遇灾垮塌致人伤亡,要依法追究校舍改造期间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建设、评估鉴定、勘察、设计、施工与工程监理单位及相关负责人员对项目依法承担责任。对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工程专项资金、违规乱收费或减少本地政府投入以及疏于管理影响工程目标实现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今年4月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正式启动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从2009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对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七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区、洪涝灾害易发地区、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各级各类城乡中小学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迁移避险,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其他地区,按抗震加固、综合防灾的要求,集中重建整体出现险情的D级危房、改造加固局部出现险情的C级校舍,消除安全隐患。
以下是教育部网站刊登的《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解读校舍安全工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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