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0日电 教育部日前发布通知,公布了2009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专业设置整理结果。核定具有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教育类专业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310所。其中,普通高等学校282所,成人高等学校28所。2009年新增设的专业44种。新增设专业原则上限定在本地区招生。
通知称,核定具有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教育类专业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310所。其中,普通高等学校282所,成人高等学校28所。
通知指出,本次专业审核工作共核定《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内专业点44134个。核定招生的《目录》外专业共292种,专业点数1030个,其中2009年新增设的专业44种。2009年新增设《目录》外专业原则上限定在本地区招生。
通知说,根据《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举办公安类专业教育有关问题的意见》(教高〔2006〕18号),核定2009年准许招生的公安类专业共19种,168个专业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