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出台《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对我省中职学校办学作出进一步规范。
中职学校办学条件方面,省教育厅明确要求:学校学历教育在校生应在1200人以上;学校须有200米以上环形跑道的田径场等等。教师配备上,要求学校专任教师不少于60人,理论课教师学历须达本科以上,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数不低于20%。专业理论课教师应不低于本校理论课教师的50%,其中“双师型”教师数不低于40%。每个专业至少应配备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两人。从生产一线聘请的有实践经验的兼职教师应占本校专任教师的20%左右。专兼教师数与学历在校生总数之比一般应在1∶18至1∶20之间。
该标准是我省设置中等职业学校的最低标准,之前教育厅制定的有关各类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