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城”里民办学校的叹息
启动了十多年的开封县“教育城”,民办教育一度红红火火,如今却身陷困境——
核心提示
开封县教育城是一个以民办学校为主体,集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职专、特殊教育为一体的现代化教育基地,曾经作为该县经济发展的一大亮点而闻名全国。然而,“繁重不堪的税费”和“名校办分校的不公平竞争”让教育城的十余所民办学校的校长感受到了“失望和质疑”,甚至“对未来的发展产生了危机感”。
5月12日、14日,记者两次走进开封县教育城,探求这座有着13年历史的教育城为何在繁荣背后潜藏着的失望。
校长们的集体忧虑
当记者于5月12日来到开封县教育城采访时,几位民办学校的校长都闻讯赶来反映情况。
“我们几个民办学校的董事长、校长聚在一起的时候,都是叹息。”开封县育新小学校长王金凤说,虽然现在学校的发展正在稳步前进,但是大家都不敢再追加投资,因为对政策有所顾忌,担心一旦政府不再支持民办学校,所有的投入都会前功尽弃,她最为烦恼的是近几年,县里几个行政部门对学校过重的“税费政策”。
而开封县文博高中、博望高中、黎明高中等几所学校的校长则对同在教育城内的县一中、四中分校等“名校办分校”带来的不公平竞争颇有微词。“国家政策早就明确不让‘名校办分校、办‘校中校’,可是奇怪的是,开封县一中2007年竟然开办分校,也没有部门来管。”
在开封县教育城内,由于一中分校、四中分校的冲击,部分原本生源充足的民办学校招生出现困难,甚至面临缩减规模的尴尬。
一位居住在教育城的郭姓市民说,在开封县,民办学校绝对是一个值得他们自豪的事情,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都不错,在公办教育每年都在加大免费额度的时候,很多家长还都愿意掏高价把孩子送到民办学校去学习。
“教育城”曾享誉全国
事实上,开封县民办教育确实与外地有所不同。
开封县环抱七朝古都开封市区,有着良好的区位优势。1995年,开封县委、县政府正式启动了“教育城”项目。这座占地1500多亩、总投资达2.5亿元的教育城,是一个以民办学校为主体,集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职专、特殊教育为一体的现代化教育基地。
为推动当地民办教育的发展,县委、县政府协调教育、土地、城建等一切力量为教育城的建设开辟“政策特区”。在师资方面,该县对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对民办学校聘请的教师,属本县教师的,县教育局保留其工作关系,属外地教师的,教育局帮助办理调动手续,保留公职;民办学校教师在职称评定、评先、晋级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享有同等权利;土地部门负责及时办理土地手续,对所需费用能减的减,能免的免;建委负责搞好统一规划设计、组织招投标,加强质量监督;公安部门负责保障学校顺利施工,对施工中极个别强装强卸、敲诈勒索、无理阻挠工程施工的村霸街霸依法进行严厉打击;县招商办和投资方保持联系,及时检查督促优惠政策的落实。对较先在开封县投资办学者采用民办公助形式,由教育局派教师,县政府发工资。这些措施在当时大力发展民办教育方面是一大创举。
由此,开封县教育城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目前,教育城共有各类学校14所,其中民办学校11所,公办学校3所,现有在校生1.3万人,教师1000余人。
开封县扶持民办学校的创新做法,曾受到全国传媒的关注,《中国青年报》、《中国教育报》等媒体都大篇幅做了报道,赢得全国民办教育界的赞扬。2004年10月28日,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研究员陈夫义在海南省委党校市县长班上作报告时,还将开封县教育城作为一个政府支持民办教育的典型案例来分析研究。
一位民校校长的“苦水账”
5月13日,开封县育新小学校长王金凤向记者吐露了她的苦恼。
育新小学的前身是由开封县教育局职工集资举办的“民办公助”性质的学校,于1998年成立,到2003年改制为民办学校,由王金凤投资、管理,一直在教育界工作的王金凤用5年时间,将学校办成了一个有着24个班级、1000多学生的知名小学。
王金凤说,让她感到疲惫的不是学校的管理和招生,而是“多如牛毛的税费”。这也是开封县教育城内所有民办学校校长的感受。
王金凤说,以她的小学为例,每年县物价局都要来学校收费,一次是收费许可证年审,一次是收费检查,年审时都是收取近万元的费用,在经过说情等环节之后还要收取至少5000元以上的费用。收费开出的票据上显示是“咨询费”。
还有税务部门,每年学校开学后,县地税局都会来学校检查,收取“营业税”,而且在万元以上。2007年,开封县地税局在收取育新小学、新宇中学的“营业税”之后,受到了其他民办学校的抵制,大家拿着相关法律法规欲与地税局对簿公堂,才让地税局不再收取费用,然而,育新小学、新宇中学已经被收取的“营业税”还没有退还。
除此之外,学校的用水要缴地下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排污费,卫生防疫要交化验费,消防培训班要交培训费等等。
“我们办学校为开封县的教育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可是有些部门却把我们当作了民办企业来收费。”王金凤说。
开封县新宇中学校长杨意新也用自己学校的经历证实了王金凤的说法。
5月14日,记者采访了河南省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乔鸿钧,他说,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民办学校具有“公益性质”,明确规定了“民办学校税费减免、用地、基建、用水、用电、环保等方面,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政策”,从根本上保证了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地位。但长期以来,由于一些原因,大多数民办学校始终被学校建设、师资配置、学生名额、办学经费、发展环境等一些重大问题所困扰,不能与公办学校共享公共教育资源,所谓教育公平,在这方面并没有很好地体现出来。
“名校办分校”带来冲击
令开封县教育城内的民办学校校长们更为苦恼的是城内的“名校办分校”。
在教育城内,有十余所民办学校中,文博高中、博望高中、黎明高中三所学校承担着培养高中毕业生的任务,除此之外,同在教育城的开封县一中、四中分校也是高中阶段的学校。
“开封县一中、四中是我们县在高中阶段的名校。”一位接受记者采访的民办高中校长说,这两所属于全县人民的优质高中都举办有分校,其中四中分校在教育城有独立校园,是一所市级示范性高中。而于2007年才成立的一中分校则属于典型的“校中校”,把原来属于一中的校园一分为二就成了分校。
一个背景是,上个世纪90年代初,政府出台政策,允许一些公办中小学进行“办学体制改革”的尝试,即通过“国有民办”、“公办民助”、“民办公助”等形式,吸纳社会资源,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以弥补办学经费的不足。随后,“名校办分校”、“校中校”因为种种弊端暴露,国家再次出台政策要求各地规范这些学校。2006年,河南省教育厅不再审批新的公办中小学改制学校,大力整顿公办中小学“校中校”,并下发通知,严禁公办中小学搞“一校两制”、“校中校”。
在这样的背景下,开封县一中分校“逆风而上”,成立分校。据一名知情老师透露,2007年,开封县一中通过了省教育评估小组的认可,正式升格为“河南省示范性高中”。2007年暑假刚过,学校领导在开学的第一次教职工会上宣布了成立一中分校的消息,但没有透露详细的分工等信息,令教师们一头雾水。随后,学校领导在原本属于一中的校园内,用一道“篱笆墙”把学校分开,一边是一中本校,一边是一中分校。但是学校的学习生活和以前并没有多大改变,通过主校和分校招来的学生都在一个教学楼上课,也没有明确的分管领导负责分校,教师们还是和以前一样给学生上课。
5月12日,记者来到开封县一中,从外面看只是一个学校,只挂着开封县一中的牌子,但是,两边的大门均有门卫看守,校门内侧,一道“宣传栏”组成的墙壁把校园分开,记者要求采访该校领导被拒。
据了解,一中成立分校和以前并没有多大的变化,一个关键性的因素是学校升格为省示范性高中,按照省教育厅及各相关部门的要求,省级示范性高中不得举办高考复读班、重点班;不准违规乱收费、高收费;收费项目要公示。而学校为了规避复读班和高收费等问题,设立分校,把复读班,高收费生全部安置到分校。学校在省检查团来的时候在门口挂上分校的牌子,而平时则不挂。
“一中分校是典型的‘校中校’,是国家明令禁止的。”一位民办学校校长说,“名校办民校”遏制了真正的民办教育的发展。“名校”所办的“民校”一方面吃着“皇粮”,一方面与民办学校争生源和市场,使真正的民办学校生存环境变得恶劣。名校是国有资产,“名校办民校”动用公立学校的有形和无形资产谋取非正当经济利益,对老百姓而言是不公平的。“分校”收取的学费数量巨大,又属于预算外资金,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审计,使用和去向很不透明,形成了围绕名校的利益机制和利益集团。这一高收费现象成为教育腐败的温床。
令民办学校校长们稍感安慰的是,日前,省教育厅下发文件明确要求,严肃清理“校中校”,民办公助学校必须落实“四独立”,即独立财务核算、独立法人、独立校园、独立教师队伍,不准搞“一校两制”、“校中校”。 (记者 尹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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