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为职校生实习设"限" 禁止到夜总会实习
2008年04月11日 16:22 来源:济南时报 发表评论
10日,记者从济南市教育局了解到,今后济南市中等职业学校不能组织学生到酒吧、夜总会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学生每天顶岗实习不能超过8小时。
根据出台的《济南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细则》,学校组织实习的对象必须是已满16周岁并取得职业学校学籍、身体健康的学生,学生每天顶岗实习不能超过8小时。
据了解,今后济南市中等职业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也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实习劳动。(记者赵静 实习生 隋潇)
【编辑:侯冬华】
图片报道 | 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