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公布国家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百问——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教育新闻
    两部门公布国家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百问
2009年04月29日 20:1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4月29日电 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9日联合公布“国家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百问”,对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应征入伍、参与重大科研项目、自主创业和就业指导服务与就业援助等方面进行政策详解。

  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对“就业指导服务与就业援助”的详细阐述。共涉及24个问题,如:在校期间高校毕业生可以获得哪些就业指导和服务?获取就业信息的主要渠道有哪些?机关、事业单位对招录(聘)困难家庭毕业生有何优惠?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如何向学校申请求职补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后,可以享受哪些服务和政策?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如何申请参加职业培训?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如何参加就业见习?

  全文如下:

国家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百问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一、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

  1. 什么是基层就业?

  基层就业就是到城乡基层工作。国家近几年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和应征入伍。一般来讲,“基层”既包括广大农村,也包括城市街道社区;既涵盖县级以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也包括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组织和中小企业;既包含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也包括艰苦行业和艰苦岗位。

  2. 国家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主要优惠政策包括哪些?

  ⑴ 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条件并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按照国家现行促进就业政策的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

  ⑵ 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同时按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

  ⑶ 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⑷ 对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实行优先,在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时也要进一步扩大招考录用的比例。

  3. 什么是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

  所谓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包括村官、支教、支农、支医、乡村扶贫,以及城市社区的法律援助、就业援助、社会保障协理、文化科技服务、养老服务、残疾人居家服务、廉租房配套服务等岗位。

  4. 什么是其他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

  在街道社区、乡镇等基层开发或设立的相应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部分由政府出资,或由相关组织和单位出资。所安排使用的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补贴。

  5. 什么是公益性岗位?

  由政府出资开发,以满足社区及居民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管理和服务岗位。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困难人员或特殊群体,并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6. 什么是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

  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后,政府从当地财政再就业资金中给予用人单位的资金补助。

  7. 什么是公益性岗位补贴?

  街道(社区)或其它经批准的劳务派遣组织安排就业困难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并对聘用人员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发放工资、统一缴纳社会保险费、签订半年以上劳动合同,由当地财政对用人单位给予补贴。

  8. 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的政策内容主要是什么?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本专科、高职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学费由国家实行补偿。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的,补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全部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9. 国家实施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的就业地域范围包括哪些?

  国家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这里涉及的地域范围主要包括:

  ⑴ 西部地区:西藏、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⑵ 中部地区: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

  ⑶ 艰苦边远地区:由国务院确定的经济水平、条件较差的一些州、县和少数民族地区。(详情可登陆中国政府网查询:www.gov.cn;或登陆北大法律信息网查询:www.chinalawinfo.com)

  ⑷ 基层单位:

  ① 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乡镇劳动就业服务站等;

  ② 工作现场地处以上地区县以下的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中央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

  10. 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的标准和年限是多少?

  每生每学年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6000元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者代偿。

  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年限,分别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在校学习的时间低于相应学制规定年限的,按照实际学习时间计算补偿学费或代偿助学贷款年限。在校学习时间高于相应学制年限的,按照学制规定年限计算。

  每年代偿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总额的三分之一,三年代偿完毕。

【编辑:魏恒
    ----- 教育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