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医学部招生"慎录"体重超标者等 被指存歧视(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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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大医学部招生"慎录"体重超标者等 被指存歧视(2)
2009年04月21日 02:47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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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大医学部招生体检要求

  1.不予录取:肝功能异常、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酒精过敏;视力方面,一只眼睛矫正视力达不到4.8或者是单只镜片矫正度数超过800度(包含800度),或双眼矫正度数相差超过200度(包括200度),斜视、色盲、色弱;口吃;嗅觉迟钝及影响专业学习的各种身体畸形;体育未达标。

  2.对以下情况限录或慎录:男生身高低于1.60米,女生低于1.50米;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0%;矫正度数超过600度(包括600度)等。

  3.此外,皮肤过敏者药学专业不录取,其他专业也慎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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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分在京医学院校体检要求

  ●首都医科大学

  1.不予录取:眼睛近视矫正视力低于4.8,双眼矫正视力镜片度数差大于200度,各眼矫正视力镜片度数超过800度,色盲、色弱,斜视、弱视;嗅觉迟钝、口吃;肝功能异常或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者;躯干和肢体残疾者。

  2.建议身高1.55米考生不要报考护理专业。

  ●北京协和医学院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录取:色弱、色盲及其他各类不能准确识别颜色者。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宜就读: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者;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者;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对化学物品有过敏反应者。

  3.肝功能异常或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者,建议不要报考,否则会影响在该专业领域内就业。

  来源:各学校招生网站

【编辑:张庆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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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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