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意见之壹
废除自学考试制度
自学考试1981年开始试点,1983年全面推广。三十年来,累计4800万人参考,850万人获得大专以上的文凭。在当时大学入学率很低的情况下,自学考试满足了很多人求学的愿望,其中不乏有真正的成才者。
但现在,全国平均大学入学率已超过23%,不少省市已达到高教普及阶段,广东省 2009年将达到78%。有鉴于此,我认为高等自学考试已经完成了历史使命,似应取消这种制度,具体原因有三:一是自2006年开始,自学考试连年减少,逐渐出现了萎缩现象。二是自学考试仍然沿袭了普通学历教育,助长了唯学历论,除具有学历统计的意义外,并不能达到真正提高人们技术和能力的目的,而且造成了某些文凭泛滥。三是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舞弊现象严重,文凭水分很大。取消自学考试制度,是整肃高等教育学风的需要,是严格大学文凭标准、净化人才市场的需要。
◇现状
考试作弊 学历文凭掺水
一位自考生告诉记者,“我参加了一个财经学院会计系办的会计大专自学考试辅导班,每年交2000元辅导费,只有周末上课。考试时,辅导老师把题目做好给学生抄。我花了两年时间,交了4000元学费,一节课都没上就轻松拿到大专文凭。”
“不合格的自考院校影响了正规院校的办学。”一位省属高校继续教育学院院长说。一些不合规定、不具备办学资格的个人或教育咨询公司打着高校的名义,以收取学费为目的招生办学,一些学校盲目扩大招生规模。而最终的受害者是学生。
◇声音
改革自考比废除更有效
在刘道玉的10条意见中,“取消自考”是最受人争议的。不少人认为,对那些没有机会上大学的人来说,自考是获得文凭的唯一出路,不应完全废除。
“改革比完全废除更有效。”湖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方光荣认为,自考制度确实为全国教育解决了相当大的难题。不合规范的自考院校和考试舞弊现象毕竟是少数,不能因为少数不良现实否定了这项制度。
方光荣建议,有关部门加强对自考的管理,对办自考班的院校教学环境进行严格评估;取消挂牌学校招生、办学资格;将招生权、办学权交回各大高校,并取消招生中介环节;参照高考的报考去规范自考报考,严格控制自考录取比例。这样就能有效减少自考不规范现象。
十意见之贰
取消不合格的在职研究生学位
西方国家大学的博士研究生淘汰率大约30%,而我国基本上是零淘汰率,官员和老板考博是一路绿灯。他们用不菲的学费买博士帽,而大学以卖学位换取资源,是典型的权钱交易。
鉴于我国在职研究生太滥,必须大力进行整顿。凡是没有参加统一的严格入学考试、没有全程上课和通过全部必修课程考试、没有做出具有创造性的论文、没有经过正规的论文答辩者,应一律取消已授予的博士或硕士学位。对严重造假者,应追究刑事责任。同时,除了大学和学术研究机构以外,一律不准再从社会上招收在职研究生。
许多大学和攻读博士学位的人把博士学位当作一种荣誉和身份,当作升官或求职的砝码。现在,研究生教育已经变味,以致出现了烹饪博士。目前,我国授予博士学位的大学有365所,而拥有世界最好和最多研究型大学的美国,只有253所。
◇现状
在职研究生存在“内部班”
“干部硕士班、老板硕士班,这在一些高校中的确存在。”曾经在武汉一家培训机构当经理的黄郞(化名)介绍,对一般在职人员来说,在职研究生有一定的学习要求和任务,而且考试也比较正规化。但在一些高校内,确实存在非对外招生的班,学生大多是行政官员及有钱的老板,在运作上高校也会采取相对灵活的方式,收费比一般的在职研究生要高些,平时他们上课时间很少,但在考试时相对容易过关。
黄郎说,这种非对外招生的班,不论是对高校还是对学生来说都有好处。而实际上有些人虽然拿到了文凭,却并没学到研究生应有的知识,这就是一种变相的“卖学位换资源”。
◇声音
卖学位实质上就是学术腐败
“刘道玉先生认为要取消不合格的在职研究生学位,这个观念我赞同。”高校问题研究专家邓万民认为,在职研究生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因为当今社会在高速发展,人们确实有在职学习的必要,特别是对于教师等岗位。
邓万民提出,在职研究生的招生与考试,应有相对科学的选拔机制。如可以采取与统招研究生一样的全国统考,以基础课和专业课的成绩来决定是否录取为在职研究生,如此一来就能从很大程度上避免“钱权交易、卖学位”的学术腐败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