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锋:双方僵持不下
“说实在的,由于物价上涨等原因幼儿园的收费每月上调180元我们也能理解”、“即使加上每年多交的3000元,每个月的费用变为1450元,幼儿园的收费并没有高得离谱儿”,家长们表示。
“但让我们气愤的是园方对家长们的质疑没有进行很好的解释和说明,同时在我们向园方反映情况时,园方并没有采取积极解决问题的态度。”高菁说。
家长代表还向朝阳区教委反映了情况,并且与园方于10月10日、18日、24日在幼儿园、区教委等地举行了3次较为正式的沟通。
家长们希望园方能对收费情况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并对家长们的质疑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在最初的交涉中园方承认在管理上存在一些问题,同时,在18日的沟通中提出了给K1、K2年级孩子加课的方案。但是家长们认为园方并没有对双方分歧最大的3000元收费上给出合理的解释和解决方案,希望园方能作进一步的说明。让家长们感到遗憾的是,园方在24日的沟通中并没有进一步的解释,也没有给出新的解决方案,之后也没有再跟家长进行沟通,并且对先前说过的加课方案也不再提了。
双方的沟通陷入僵局。
认为园方没有拿出积极的态度,而是一味地拖延,不少家长决定在问题得到彻底解决之前不再交费,园方也认为自己并不存在乱收费的问题,“我们对收费情况在园中进行了公示,我们并不是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收的费”,张园长说。对于张园长所说的公示,家长表示出了强烈质疑,不少家长反映没有在交钱的财务办公室和公告栏中看到相关公示。还有家长指出,在双方第一次沟通大会上,园方管理层还对没有公示进行了道歉。
值得庆幸的是,孩子们并没有被牵扯进这场纠纷之中。
症结:选择和被选择是否平等
时达半年的僵局至今没有松动的迹象。
“这件事从表面上看症结在钱上,其实并非如此”,一位家长说,“虽然受教育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但是我却觉得家长与教育机构存在着明显的不平等,特别是面对好学校、好幼儿园时我们更是弱势群体,它所开出的任何条件我们只能接受。”
高菁与这位家长的观点相似,她与园方就收费问题进行交涉时,园方认为家长们在孩子入园时是签了协议的,协议上有关于年学费、月收费等各种收费的条款,所以,幼儿园这样收费没有什么问题。“我认为我们签署的那份协议根本就是霸王条款”,高菁说。
高菁介绍幼儿园所说的协议就在孩子们入园时所填写申请表格的背面,很多家长只注意正面孩子姓名等具体内容了,“翻到背面时,一些工作人员说这些内容每个孩子都一样,签字就行了,我根本没注意这就是收费协议”。很多家长像高菁一样在“协议”上签了字,“再说,我们不签字孩子就根本入不了园,我们只能选择签字”。
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京生律师说,幼儿园与家长之间是一种服务关系——园方对儿童进行生活照顾和知识教育,家长为此支付相关的费用。孩子入园时填写的《入园申请书》,记载了包括收费在内的园方和家长的权利和义务,可以看做是一份服务合同,“但这种服务关系能否确立,最终应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李律师说,“但其实《入园申请书》是一份格式合同,是园方事先拟好的合同条款,家长只能选择签与不签,而没有对其条件,包括收费价格进行协商的余地。”
李律师介绍,由于提供格式合同文本的一方往往占有优势地位,为了体现公平的原则,法律要求当事人之间应公平地确立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从而排斥制定格式合同一方凭借其优势对另一方当事人权利的盘剥。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法律规定了使用格式条款方提请对方注意的义务。“在家长充分理解了合同条款和内容的情况下,经签署认可的条款,包括收费条款才成为受法律保护的条款和依据。
冯先生的女儿今年3岁,也想入这个幼儿园,他刚刚对收费进行了咨询,园方的收费有了新的变化:业主的收费是每月1560元,非业主的收费是每月2520元,不再有其他收费。“真希望国家尽快出台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冯先生说。(记者 樊未晨)
(为保护学生,文中家长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