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针对农民工流动性大的特点,建立农民工子女学籍随来随入机制,实行人在籍在、人走籍转、籍随人走、跟踪到底的管理办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目前,在长春市14个县(市区)小学、初中读书的农民工子女共计3.8万人,占全市在籍生总数的4.8%。长春各城区及学校按照“相对就近”原则,采取“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中小学接收为主”的原则,按照学籍管理的规定,在临时户口(居住证)所在学区,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分配到指定的公办学校入学。
建立农民工子女随来随入机制,实行统一建籍、统一管理。针对农民工子女流动性较大的特点,农民工子女只要持临时户口(临时居住地证明)、原籍户口(身份证)、打工单位证明,到所在行政区内教育部门申请入学,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就依据该农民工居住地证明,分配其子女到居住地学区学校入学。如临时居住地学区学校生源紧张,则其调整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入学,并与学区内学生同等对待。长春各地学校按照学籍管理要求,为进城农民工子女建立学籍,实行统一建籍、统一管理。坚持定期上报,做到底数清晰。实行人在籍在、人走籍转、籍随人走、跟踪到底的管理办法。对已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并经考试合格的,按规定颁发义务教育证书和毕业证书,确保所有农民工子女有学上,不让一个农民工子女因父母流动而失学。坚持“均衡分班”的原则混合编班,杜绝农民工子女单独编班现象。
另外,长春市政府要求各学校针对农民工子女的文化背景、生活习惯等差异,建立与农民工子女家庭联系制度,进行双项沟通交流。各学校在教学方法、课程设置、学生区域差异以及心理特点等方面,因材施教、分类要求、分层指导。农民工子女在校学习期间,在学生管理、评优奖励、文体活动、入队入团等方面与本地学生实行同等待遇。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民工子女,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实行救助制度。只要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子女,都可以向所在学校提出救助申请,减免相关费用。各学校采取设立助学金、免费提供教科书、“学生手拉手”、“师生结对子”等不同方式,帮助家庭困难的农民工子女完成学业。(记者张英林 实习记者邓曦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