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本周末将进行研究生考试,记者采访北京教育考试院时获悉,每年考场都会出现一些“无意违规”现象。考试院提醒考生对照、检查,并在考试时加以注意。
-违规一 坐错座位
有些考生因为看错准考证号码等原因没有在规定的位置考试。依据规定,考生应在每科开考前10分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人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准考证、身份证等放在桌面左上角,以备查对。
处理办法: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违规二 手机当手表
考生将手机或小灵通代替手表,用来看时间。依据规定,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通讯工具(如手提电话、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 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只准带必需的文具,如蓝(黑)色字迹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以及铅笔、橡皮、绘图仪器,或准考证上招生单位注明需携带的用具。
处理办法:各科考试成绩无效。
-违规三 考前抢答
有些考生为了争取更多的做题时间,没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就开始答题。
处理办法: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违规四 试卷上做标记
考生用规定以外的笔、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依据规定,考生答题必须用蓝(黑)色字迹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书写,涂写答题卡须使用2B铅笔。不得使用涂改液。答案书写在草稿纸上的无效。不准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处理办法: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违规五 迟到早退
迟于开考后15分钟入场,或考试结束前30分钟离场均属违规。
处理办法:考生迟到不得参加该科目考试。
-违规六 考场喧哗
考生在考场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活动。
处理办法: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违规七 偷看或抄袭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
处理办法: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违规八 试卷带出场
考生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依据规定,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题、答题卡、答题纸(或答卷)装入原试题袋内并密封。经监考人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试题、答题卡、答题纸(或答卷)和草稿纸不准带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