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综合素质评价引入高考,是为了破除“唯分数论”;将学业水平测试引入高考,是为了破除“唯高考分数论”及“一考定终身”。这些均符合素质教育的大方向,有利于消除应试教育积弊。可是,这种逻辑仅仅在理论上成立,一遇到现实国情,就很可能扭曲变形直至土崩瓦解。
学业水平测试是各中学自主进行的,谁能保证学生平时的考分没有“水分”?综合素质评价是老师填写的,德、体、美、劳之类若没有硬性的衡量标准,谁能保证老师的评价是公平公正的?中国社会是典型的“人情社会”,关系、人情、利益等因素严重影响着人们的行为,当学校和老师手中的打分权、评价权难受约束,腐败就会应运而生,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在高考总分中占比越大,腐败滋生的可能性就越大,程度就会越严重。
另一方面,如果高校不是唯高考分数录取,还要看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那么高校录取便有了一定的自主空间——从理论上讲这也不失为一件好事,但在现实国情面前,关系、人情、利益等因素同样可能使高校的自主权变味、扭曲,滋生腐败。
谁都知道“一考定终身”、“唯分数论”不好,甚至知道应该怎样改,可为何30多年来一直没有改?就是担心一改就乱,担心“看上去很美”的理论抵不住国情的冲击,担心以公平公正为目标的改革,以更大的公平公正丧失为代价。正如我们经常说的,高考虽不是完美的,却是相对最公平的。如果没有“唯高考分数论”,很多人的上大学机会可能会被有权、有势、有钱者的子女占据。也许确实还有更完美的高考,但在现实国情下,我们只能作次优选择,为了追求“完美”而好高骛远,则可能失去最基本的公平公正。
“唯高考分数论”是次优选择,也是现实国情下我们的必然选择,在公信、诚信、约束、监督等机制尚不完善的情况下,还是先别折腾“唯高考分数论” 吧,别搞那些中看不中用的花架子。其实,现行高考制度可改革的地方有很多,比如均衡各地区的录取比例、改进录取方式以避免高分落榜、严防高考作弊、保证阅卷公平并赋予考生知情权等,为何这些方面的改进反而不大呢?为了保证高考最基本的公平公正,请暂且容忍“唯高考分数论”。
易家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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