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在北大举行的《你说话吧》关于大学生就业问题的讨论中,有首都高校学生提出了“多给大学生实习机会”的建议。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等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抓紧实施三年百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从2009年到2011年,组织100万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4月20日 新华网)
现实中,大多数企业宁可加点工资招熟手,也不要生手,那样省时又省事。个别企业这样想也许没什么,但大家都这么做,那麻烦就大了——谁也不想给新手以机会,必然会导致新手长时间徘徊在职场的门外。
如今,四个部联手下发通知,实施三年百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我认为这是一个好主意。“德国制造”闻名于世,除了归功于严谨的国民教育体系之外,还在很大程度上受益于德国运作成熟的见习制度。我们的见习制度,在很大程度上还是处在一种摸索阶段,要让企业乐意甚至是主动接纳大学生见习,不能凭空想象,而要有完善的制度保障。既要有刚性的约束制度,同时也要有适当的补贴优惠政策。《劳动部关于执行劳动法的意见》第57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而且,见习的大学生,对一些具体工作极有可能是陌生的,企业则需要拿出不小的精力和财力对他们培训,有的人在工作初期甚至还会制造出一些麻烦。这样一来,让接纳见习生作为企业一项强制性义务的同时,也要给企业适当的补贴或相应的优惠,使得企业不再把接收见习生看作是一种慈善,而更为主动去接纳。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