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禁止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严禁区属各中小学教师在任何时间和地点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
《意见》出台后,社会反响很大。面对这一举措,一些教师和家长认为,禁令将在很大程度上规范家教市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是件好事。而另一些教师和家长则认为,“有偿家教”本质上其实就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而天山区教育局出台这一规定有点儿“矫枉过正”,不好操作。
一时间,在职教师到底该不该从事“有偿家教”,教育部门该不该禁止“有偿家教”,成为家长、学生和老师议论的话题。
这几天,在乌市某中学就读的初三学生李莉莉(化名)比较烦恼。她告诉记者,为迎战中考,上学期开学初,班主任召开家长会时发了通知,动员全班级的学生参加老师组织的补课班。没参加补课的学生,老师会三番五次地打电话或发短信,催促学生参加补课。于是,同学们纷纷加入。可是让大家始料未及的是,就在几天前,补课老师却突然告诉大家,以后不能再给他们补课了。
“老师补习时讲的内容有些是课堂上没有讲过的。”李莉莉不免有些担心,如果不能继续补习,那么自己的成绩就有可能会降下来,势必会影响到自己的中考,到最后还是自己“吃亏”。
李莉莉的家长坦言,其实本来不太愿意让孩子参加有偿补课,了解到课外补习班上讲的内容有很多是课堂上没讲过的,他觉得很无奈,只得随大流。“这不就是逼我们送孩子去补习吗?”他说。
这位家长表示,他对老师在课余时间进行有偿补习很反感,认为这是有违师德的不正之风。天山区教育局出台的禁令将在很大程度上规范家教市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是件好事。
“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对于禁止有偿家教,家住南门某小区的黄女士却持反对意见。她认为,中考、高考竞争激烈,各班班容量不断增大,上课的时候老师根本辅导不过来。家长们只有让自己的孩子通过家教开点儿“小灶”,基础要牢固再牢固、成绩要提高再提高,孩子才可能有更好的前景。
廖先生的孩子正在乌市七中上初一,他表示,需不需要家教补课,是因人而异的,至少他的孩子需要。他认为:“老师搞课外家教也是工作之余付出劳动,应该按劳取酬,这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有需求就有市场,在当今经济利益的诱惑下,谁也不能保证教师会远离有偿补课,天山区教育局出台这一规定有点‘矫枉过正’。”
该市某中学数学老师刘红清(化名)表示,她感谢一些家长对开展有偿补课的老师的理解。她说,在以选拔考试为中心的教育体制下,如果有机会,任何家长都会想方设法为子女争取超越别人的机会;对于“有偿家教”,老师和学生、家长之间实质上就是一个“互惠互利”的合作关系。
“教育部门禁止‘有偿家教’,搞一刀切的做法不合理!”不少在职老师认为,老师在课外时间进行课外辅导,并不违背教师的职业道德准则。而课外时间既然付出了劳动,那么收费当然也是无可厚非的……
对于禁止“有偿家教”的硬性规定,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教育局局长王常青有着自己的见解。他表示:“家教补课的确是道难解的题,长期以来一直困扰着学生、家长、老师和学校。”
王常青说,一方面,很多家长和社会人士均认为“有偿家教”败坏了社会风气,影响了人民教师的形象;但另一方面,也有不少家长四处求人,希望能为自己的孩子找一个好的家教。而一些老师就会利用工作之便,动员、组织或强制、暗示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或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的补习班、培训班。
他认为,老师应该在课堂45分钟内把所有问题都解决。对于学习比较差的学生,老师有义务免费对他们进行课外辅导,而不是通过有偿手段进行。
王常青介绍说,天山区教育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天山区区委开展的干部思想作风整顿活动,为禁止区属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搞“有偿家教”而制定这一《意见》的。
《意见》中规定,对区属各中小学教师进行“有偿家教”或在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中兼职任课的行为予以禁止,并将其与教师的考核、评优、晋职等挂钩,违反者将受到一系列的惩处。
“不是每次付出都能与收获成正比。既然选择了教师职业,本身就应该规范自己的行为。教育局出台禁止‘有偿家教’的规定是为了更好地规范教师的行为,也是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师的整体形象。”王常青强调说。(实习生 吕思思 本报记者 刘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