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全国政协特邀委员、中国首善陈光标接受记者采访时建议:富人的子女要读名牌大学,差一点分都可以收,但要高额收费。然后,把这些富人掏出来的钱,用来帮助穷人的孩子上大学,最终实现教育公平。
可以肯定的是,陈光标完全是出于善良的公心、出于让更多穷人能上得起大学的善心而提这一建议的。但这个愿望又是天真的。在中国当下的现实语境中,这种“以牺牲一种公平换取另一种公平”的逻辑,不仅实现不了初衷,也许只能制造更大的不公。
差一点分可以收,但要高额收费,这显然破坏了对维系当下社会公平底线起到很重要功能的高考公平。高考分数面前人人平等,这本来是这个在许多方面对穷人都很不公平的社会中,最让穷人有公平慰藉的地方,能让被贫穷折磨得绝望的他们看到一点儿未来和希望——有了这个底线的平等,贫穷可能就不会在代际间世袭。
正因为公众非常看重这种公平,所以拒绝了许多“看起来更公平”的变革诱惑,高喊“宁可损失几个钱钟书也要高考公平”,高喊“统一高考即使不公,也是大家平等地承受不公”。也许正因为这种捍卫,高考做了很多改革,但在“考分面前人人平等”这个问题上没有妥协。
“招富家子弟济贫”的建议似乎是一种“看起来更公平”的变革诱惑,实际上只是一种公平幻觉。“可用钱买分”此口一开,已经被过度市场化的某些高校可不是“差一点分可以收”,“劫富济贫”的名义下差多少分他们都敢收,这会造成有钱人上大学的机会远高于穷人。另一方面,谁又能保证高校向富人多收的钱会用于资助穷人上学,而不是用于大兴土木和权力滥用呢?
我很不理解,为什么许多人很钟情于这种“牺牲一种公平去换取另种公平”的逻辑,为什么不能在起点上就让大家公平一点,政府承担更多的教育费用,直接降低大学收费,维护考分公平,让更多穷人在起点上享受到更多直接的公平,而非要通过“招富家子济贫”这种绕来绕去的间接方式。要知道,在一种不透明、低公平、非法治的制度环境中,中间环节越多,公平流失得也可能越多,越刚性、越简单、越在起点上也许是最好的公平,高考公平就是如此。绕来绕去、换算来换算去的才能实现的公平还是算了吧,那实在不可控。(曹林 媒体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