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邵鸿发言建议,淡化行政权力对高等院校的约束和干预,明确“取消高等院校的行政级别,改变大学校长的产生方式,民主遴选大学校长”。(据3月9日《新京报》)此前,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志勇在两会上炮轰“中小学校长官员化”现象,连日来也引发了不少代表委员们的共鸣和热议(据昨日新华社报道)。
我国高校的行政化问题,从上个世纪90年代探讨建设现代大学制度起,就进入大众的视野。但是这一问题,近年来非但没有好转的迹象,却呈现加速恶化的势头。进入21世纪之后,部分位列“985”高校的大学党委书记和校长,成为“副部级”,某种程度增强了高校领导的官本位意识,导致高校贪大求全及不平等竞争。
而对应学校的行政级别,高校有着与行政部门对口的庞大的管理机构。总体看来,“985”高校的党政领导班子一般有领导13~15名,党政机构30个左右,机关工作人员四五百名,其中处级干部100多名。同样,学校的院系,也存在着党政领导多、管理机构多、管理人员多的情况。由此被戏称为“校级干部一走廊、处级干部一礼堂、科级干部一操场”。庞大的行政人员队伍,导致行政开支巨大,更重要的是,行政力量主导高校内部的教育事务与学术事务,成为教育腐败和学术腐败的重要原因。
大学的行政化问题,就连教育主管部门的官员也曾在不同场合表示忧虑。
那么,高校行政化该如何改革?我有以下改革建议:
首先,要打破高校与政府的行政隶属关系,建立法治框架中的高校和政府的委托代理关系。需要制定有关立法,确定国立大学体制改革的思路、目标。从取消高等学校的行政级别开始,通过建立大学拨款委员会、实行校长遴选制度等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使部属高校成为首先落实自主权、自主办学的高等学校。
其次,成立专门的国家教育拨款委员会,负责按照全国人大批准的预算,向各学校拨付法定的政府财政性教育经费。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发改委、科技部等部门,不再掌握财政性教育经费拨款权,而是通过一些专项,以政府购买的方式,在高校中推进政府部门需要的教育与学术研究活动。国家教育拨款委员会,保障了政府对学校的基本教育投入,而政府部门的立项,则体现了各校办学的差异性,促使各校展开平等竞争。
再次,公立高校应成立大学理事会,负责学校重大事项,包括战略发展方向、校长遴选、预算审批等决策。大学理事会组成成员可包括:人大代表、政府官员、大学教授、知名校友、学生代表、社会贤达。人大代表与政府官员可在大学理事会决策中,体现举办者对学校办学方向的把握。
现代高等教育的发展,要求大学校长必须拥有现代的教育理念,丰富的管理经验,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这就要求高校的校长必须朝职业化方向转变。为此,有必要建立新型校长遴选机制,在大学理事会的领导下,组织专门的校长遴选委员会,按照校长任用要求选拔、任用校长。
对于我国高校来说,要取得发展,防止行政化、衙门化进一步侵蚀大学的教育与学术,取消行政级别,是必由之路。期待《国家教育中长期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能对此给出具体的行动步骤和时间表。
□冰启(上海 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