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6位在各自领域学有专长的教授投诉中国工程院院士刘兴土涉嫌“抄袭剽窃等学术道德问题”。中国工程院调查后认为:刘的著作存在不当之处,但不足以构成剽窃。6位联名举报人坚称他们是“据实举报”,并为此写下了长达两万余字的投诉材料。日前,《中国青年报》详细报道了此事。
6位教授指出了刘兴土著作中多处涉嫌抄袭的部分,刘兴土也承认某些引用“没有注明出处,不符合出版要求,是错误的”。中国工程院院士是我国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当选者享有崇高的学术地位和广泛的公众敬仰。因而,刘兴土院士的“不规范引用”一经曝光,立即引起了舆论和公众的高度关注。人们还由此联想到,前不久,浙江大学也曾曝出李连达院士涉嫌论文造假的案例。院士接二连三地卷入“抄袭”和“造假”的丑闻,使公众对院士这一令人景仰的学术称号产生了不小的疑虑。
举报刘兴土院士的6人中有5位是他在东北地理所的老同事,有人据此推断举报者和院士之间存在着学术之外的恩怨纠葛。与此类似的是,在祝国光教授举报李连达院士的新闻出来之后,后续报道很快就指出,祝国光和李连达身后各有一家国内知名的药品生产企业,学术之争背后似有商战的影子。恩怨纠葛或者商战阴谋或许都是真实存在的,然而,对于公众来说,怎样的动机都模糊不了他们关注的焦点,他们更关心的是:院士为何不断成为作假事件的主角?科研领域为何出现了很多学术不端现象?
6位教授和刘院士各执一辞,很多细节经过两个角度的叙述后变得清晰。浙江大学的调查报告与祝国光的质疑也是相持不下,公众在他们的交锋中逐渐辨出了很多是非。从许多事例中可以看出,在学术研究和论文撰写的过程中,基本的学术规范竟是那样地不被看重和遵守。在某些学富五车的学者心目中,抄袭可耻的观念已经荡然无存。很多小学生都能认定的抄袭行为,被日渐钝化的头脑认为理所当然。某些本该时时敬畏的律令事先被视若无睹,事后却引发了夸张的“恍然大悟”。比如说,“使用他人成果,但不在引文处注明出处,仅在章(书)后列入参考文献”,这是最常见的学术不端行为。对于那些著作等身的学者来说,落下这样的把柄,就不是疏忽大意的问题,而只能是居心不良的铁证。
通常来说,作弊的人尝到了一次甜头,就再也无法抵御不劳而获的诱惑。某个人的规范意识出了问题,其不端行为就会升级。有的人把别人的完整叙述肢解,用自己的语言重新包装。有的人利用所研究学科的专业性和艰深度,编造虚假的实验数据。有的人攀附著名学者,兜售自己低劣的学术成果。有的人自封“老板”和“主编”,巧取豪夺学生和其他学者的成果。互相模仿,彼此感染,学术腐败愈演愈烈。
治理抄袭必须仰仗规则。在美国学术界,“凡使用他人原话在3个连续词以上,都要使用直接引号,否则即使注明出处,仍视为抄袭”。在我国,目前并无统一而明确的标准来认定“抄袭”行为。即使双方对簿公堂,各地的判例和结果也多有差别。于是,很多人在东窗事发后仍然厚着脸皮胡搅蛮缠,大玩“抄袭”和“借鉴”的文字游戏。所以,应该抓紧时间为各门学科制定一套有据可依的抄袭“标准”。有了这个标准,就可以事先震慑,事后严办。治理抄袭还应该借助耻感文化的力量。如果越来越多的学者不知道敬畏基本的学术规范,中国自主创新和学术昌明的梦想终究难以实现。“抄袭可耻”在当下的语境中失落已久,但它应该成为学术界的普遍信念。李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