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国家有关部门出台鼓励政策,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中西部地区就业的时候,本报2月23日刊发了一篇来自甘肃的报道:大学生基层就业遭遇“政策断层”。文中所反映的促进大学生就业优惠政策到期不能顺利兑现,造成部分大学生心存顾虑等问题,在当前具有一定普遍性。
此次金融危机给大学生就业造成的影响还在继续,有媒体甚至以“寒冬”来形容今年大学生就业之难。在这种形势下,国家有关部门连续推出了多项措施,鼓励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这些政策的出台既是立足解决当前问题,又着眼于国家未来的发展,顺乎国情民意。
从当前看,引导大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可以缓解就业压力;长远看,可以变这次金融危机引发的就业危机为人才机遇。目前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扩内需、保增长的积极政策,正为城乡基层和中西部地区发展带来新一轮的机遇,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基层就业,可以为从根本上解决城乡基层和中西部地区人才短缺的问题,建立长效良性机制。因此,可以说这项政策并不是“新上山下乡”的权宜之策,而是关乎国家未来发展的一项人才储备工程。
盘点这些优惠措施可以发现,有些政策可以当期兑现或到期容易兑现,因而受到舆论的一致好评,比如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可享受学费和助学贷款的代偿,因为是 “现金兑付”,比较容易落实。但也有一些优惠措施牵扯到政策的衔接和有关部门未来的协调,就不是很容易落实。比如,有关部门规定“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现在的承诺是“今后各地中小学教师自然减员空岗全部聘用特岗计划服务期满的毕业生”,但是谁又能保证身在“特设岗位”的大学生教师,到时不会因各种人为因素被挤掉名额?或者在基层以低于正常收入的待遇被长期“特设”而成为新的代课教师?再比如,现在一些地方为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偏远艰苦的基层岗位就业,在执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等国家项目时,增设了一些解决乡镇编制、优先录用乡镇干部等地方优惠政策,这些“土政策” 又如何能够得到更高一层的政策保证,到期顺利落实?这些都不无令人担忧之处。
有些担忧是基层现实问题的反映。“选聘村官”和“三支一扶”等项目,起步于2006年夏秋之际,到去年已整整两年,原本确定的在项目期满后应当落实给部分大学毕业生的优惠政策,有的地方已延期半年还“悬而未定”,这直接影响当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中西部地区就业的积极性,使一系列优惠政策在部分大学毕业生的心目中变得“将信将疑”,政策诚信面临考验。
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中西部地区就业,不仅需要热情的鼓励和动员,更需要理性的制度设计。要确保今天的政策承诺,在未来能落实到每一名在基层就业的大学生身上,至少应该从三个层面入手:首先,避免短期行为,真正按照人才储备工程的要求,把大学生基层就业提升到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中,建立长效的政策体系,既解决他们今天的就业问题,又为未来的成长提供保障;其次,引入严格的契约机制,以“基层就业协议”的形式,将对大学生到基层就业后的工作要求和政府应兑现的政策承诺,用协议的形式固定下来,其法律效力不应低于劳动合同或助学贷款协议;再次,建立监督调处机制,督促有关部门确保优惠政策如期顺利落实,调解处理有关大学毕业生在基层期间有可能发生的劳动争议。康 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