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继续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女孩中考加分政策的基础上,湖北省将实行农村独女高考加分奖励政策(《南方都市报》1月30日)。
湖北省此前实施的“中考独女加分”,曾引起很大争议。争论之下,我们看到两种现象。一种是取消“独女加分”政策,2006年,浙江余杭就取消了“纯农独女”中考加分10分的政策,引来一片喝彩;另一种继续推出“独女加分”政策,同样是2006年,陕西省延安在中考政策中规定,农村独女户、双女绝育户的女孩下延20分录取;城镇独女户的女孩下延10分录取,也得到支持者的掌声。
是落实计划生育政策,还是促进教育公平,成为“独女加分”政策的两难选择。在笔者看来,问题并不在于该不该在升学录取中给农村独女以优惠,而是该怎样体现优惠,才能既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又促进教育公平。
有旅美学者曾根据《普林斯顿评论》指导考生自我评估“录取竞争指数”的方法,整理出美国名牌大学衡量考生综合素质的“标准公式”(括号中的数字是每个考生可能得到的分数范围)如下:综合素质总分=就读的高中(0~4分)+课程难度(0~21分)+年级排名(-1~3分)+平均成绩 (0~16分)+SAT成绩(6~25分)+全国荣誉学者(0~3分)+申请论文(-3~5分)+推荐信(-2~4分)+课外活动(-5~30分)+种族多元化(-3~5分)+体育活动(8~40分)+超级录取(40分)+[体育教练点名(5~10分)+家住远处(3分)+父母因素(5~8分)+多元化 (3~5分)],根据这一公式,我们可以看到,父母因素、多元化(比如少数族裔身份)同样被考虑在录取因素中,换句话说,如果国内升学录取中有多元录取标准,那么,对于农村家庭孩子、独生女学生,完全可以通过父母因素、多元化指标评价来实现。
笔者曾经看过美国加州大学录取几名学生的详细材料,其中一名,SAT成绩中等,中学学业成绩也是中等,但学校依旧录取了他,原因是这个学生家庭背景很差,父母学历低,家庭收入少,他本人在中学中花了大量时间进行勤工助学,该校招生委员会人员认为,这个学生能在这种情况下取得这样的成绩,十分难得,由此录取了他。
遗憾的是,在国内,无论是中考还是高考,都是分数“一元”标准,其他的素质与考生因素,都是折合为分数加在升学考试成绩之上。由于分数在录取中的刚性作用,加之招生录取过程不透明、公开,不但将其他素质拓展异化为“加分教育”,还造成加分政策成为腐败的温床,严重影响教育公平。要求取消各类特长生、优秀生加分的呼声,近年来日益高涨,升学录取大有回到从前的“裸分”录取之势。
从根本上说,加分思维,诞生于集中录取的分数标准语境中,何时国内升学录取,打破分数这唯一的标准,透明、公开地实行多元录取,加分思维自然会被多元标准所替代。在多元标准中,教育的公平与公正,才可能有更广阔的实施空间,把当前的“分数公平”,提升到更高的层次。
□冰启(上海 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