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刚结束的朝阳区两会上,传出令人鼓舞的消息:从2009年1月起,对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工资试行政府全额埋单。被媒体广泛报道的这一消息,有人称之为是2009年北京市基础教育传来的第一声春雷。它不仅是提高教师待遇特别是薄弱学校教师待遇的利好消息,而且对于首都基础教育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刹住择校风和
乱收费的治本之举
此举将结束自上个世纪80年代末,北京市实行的中小学教师结构工资制,从而从根本上刹住择校风和乱收费。从1988年到2008年的20年中,一个教师的工资有两个部分:“国拨工资”,由政府财政拨款;“结构工资”,这一部分需要学校自筹。只要有学校自筹部分,就说明国家对于义务教育没有尽到完全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一章第2条指出,义务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事业”;“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国家建立了义务教育的经费保障,就不能也不需要学校自己创收。学校创收导致学校发展不均衡,加大了校际之间教师待遇差距,也造成“优质资源”向“重点校”的偏斜。教师待遇差距有多大?有关方面测算是2.5倍;有人调研达到5至6倍。当差距达到如此大的数目时,就是对教育公平也是对社会公平的一种扭曲了。学校到哪去创收?一是出租校舍,这必然挤占了学校的教育用地;二是向家长收取数目可观的择校费。只要开了择校费的口子,高收费、乱收费必然风行起来;寻租与腐败现象就有了滋生和蔓延的土壤;基础教育的发展就会陷入恶性循环。最近,全国人大常委会路甬祥副委员长在《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报告中指出,“在城市,义务教育不均衡的主要反映是择校问题严重,这仍是群众关注的热点。”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陈希明质问道,“城市小学和初中择校费很普遍,而且费用很高,家长有苦不敢说,这能算真正实现了免费义务教育吗?”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工资试行政府全额埋单,使学校收取择校费失去了依据,可谓釜底抽薪。同时,结束了学校“创收”,校长才能不必为姓“钱”还是姓“教”而踌躇,学校才能一心一意抓教育,聚精会神提高教育质量。
义务教育
均衡发展的真正起点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关键是学校的均衡,学校的均衡关键是教师的均衡,教师的均衡关键是教师的流动,教师流动的关键是教师待遇的均衡。这个逻辑是2007年8月在北京市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会上所描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四章第32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组织校长和教师的培训和流动,加强对薄弱学校的建设。”“组织校长、教师流动”也写进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四章第36 条)。朝阳区此次举措,不仅为 “保障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做了必要的铺垫,而且为“组织校长、教师流动”创造了可行的平台。
政府全额埋单
迈出“破冰之旅”
再次,推进并且加速了北京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进程。2008年1月,北京市承诺落实“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2008年年中,又宣布为此将拨款2.8亿元(有人测算此数目不够,本次朝阳区对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工资试行政府全额埋单就需要“数亿元”);年底,11月21日,北京市人大通过《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重申“保障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恰当此时,2008年12月21日,媒体报道了国务院《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以确保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同时对中小学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为山区和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提供补助津贴。2009年1月10日,在市基础教育领导干部工作会议上传来消息,将从2009年1月起落实国务院的指导意见。一步实际行动胜过一打纲领;无疑,在对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工资试行政府全额埋单上,朝阳区的举措是领先的,称之为“破冰之旅”是恰如其分的。本报教育专家顾问团专家 王晋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