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1月1日起,在全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同时对义务教育学校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近日,《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的出台,在全国教育系统引起强烈反响,赢得一片叫好声。如何让绩效工资落实到位,已成为广大教师最为关注的问题。
笔者认为,要确保绩效工资的实施,必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要提高认识。在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是党和国家出台的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的又一重大决策,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教师队伍建设的高度重视和对广大教师的亲切关怀,对于吸引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提高教师地位,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都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认识决定行动,各级党政和教育部门的领导,只有认识到位,才能付诸行动。
二是要加大投入。尽管《教师法》早就明文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但实际情况是,这一规定在全国很多地方并没有得到落实。2008年《国家教育督导报告》显示,近50%的农村教师没有按时或足额领到津补贴;2006年全国小学、中学教职工年均工资收入,分别比公务员低5198元和1948元。因此,要实施绩效工资,必须加大财政投入,按照管理以县为主,经费省级统筹、中央适当支持的原则,确保实施绩效工资所需资金落实到位。
三是要出台方案。各地应尽快出台贯彻实施绩效工资的具体方案,并确保其能依法保障教师收入水平,增强教师职业吸引力;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的原则;有利于奖勤罚懒,充分调动起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绩效工资具体方案应定性与定量结合,既科学合理,又便于操作。
四是要抓紧时间。实施绩效工资有财务预算、资金筹措、方案制订等很多工作要做,任务很重但又必须尽快落实,因此每一个环节都必须抓紧抓好,提高效率。
总之,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把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作为一件大事、急事来抓,各有关学校也应积极配合,把这一惠及广大教师的良策尽快落实。(陈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