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是高校毕业生离校奔赴工作岗位的集中时期,但是在西北师范大学等兰州高校,学生如果毕业时未还清助学贷款,毕业证、学位证都会被学校当做抵押品扣留。校方发给学生“两证”复印件,以办理相关就业手续。而且此举据说已不新鲜。
经查,2007年国家相关部委就明确表态,学校不得扣留学生的毕业证。校方说这一措施只是经银行委托暂时缓发毕业证书,而不是扣押不发。说穿了,这还是助学贷款困局中的一环,银行意在督促学生还账,防范金融风险。据说用人单位也逐渐适应,开始承认复印件的效力。
最可怕的恰恰是这种“适应”。
从我国的相关法律看,质押、留置的标的物不应该包括诸如身份证、毕业证等带有人身性质的证件。可就是这么一个明显违背法律、国家规定的私相授受手段,却已经成了潜规则。如果说这样能让银行减少风险,那么复印的“两证”给造假留下的无尽空间,给社会带来的风险更大。银行、学校、学生诸方面对按规定操作信心不足,彼此不信任不得不采用非常手段。其最后的结果,大概只有葬送掉助学贷款业务一途,最终受损的还是学生。
为什么助学贷款这种好事沦落至此呢?从操作看,这项业务基本遵循商业贷款规则。但在国外,此类贷款却具有更多的公共性质,政府会向银行提供双重担保。比如在美国一旦毕业生因各种原因无法还款,州政府和联邦政府则有义务向银行赔付95%的拖欠贷款。
指望这件事情火速“接轨”多半是空谈。目前,也许最好的解决之道是把助学贷款的缴还情况纳入公民征信系统,让每个学生从还没出校门就知道诚信的可贵。正经事需要走正途来解决,期望以扣证这种旁门左道暗地威胁,只能助长歪风邪气。(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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