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部分普通高中不顾禁令仍在暗中筹备开办复读班的情况,山东省教育厅近日再次下文重申,坚决禁止普通高中利用公共教育资源举办复读班或招收往届生插班复读,同时支持民办教育机构举办高考补习学校(班)(据6月18日《中国青年报》)。
客观地说,学生复读,会挤占应届毕业生的升学机会,无形中增加高考竞争的残酷性。特别是已被大专院校录取仍选择复读的高分复读,还会浪费本来就十分紧张的教育资源和社会资源,打乱国家人才培养计划的整体部署。
但是,全面禁止公办学校举办复读班、招收复读生,就能一禁即止么?在高考升学率仍然是教育部门对学校,学校对教师,家长对学校进行评价的重要指标的语境下,要求公办学校不招高分复读生并不现实。基于教育政绩的考虑,地方教育部门是否愿意执行教育部与省教育厅的复读禁令,暂且不说。就学校而言,也会采取各种变通手段来瓦解复读禁令。例如,开设分校、举办校外复读班,或者在应届毕业班中招收插班生,“劝请”一批成绩差的学生不参加高考复习,把高考复习的空间让给高分复读生等。
此外,公办高中复读班被禁以后,民办学校的复读班势必会“生意”火爆。因为缺少竞争,民办学校很可能借机大发复读财,在重金争抢高分复读生源的同时,提高收费标准,甚至把低分落榜生拒之门外。
笔者认为,教育部门强调公办普通高中禁办复读班时,首先应厘清两个问题。一是禁止公办高中举办复读班,不能寄希望于地方教育部门自觉落实禁令。因为在复读班问题上,有的地方教育部门本来就态度暧昧。二是落榜考生的出路问题。除就业、读职高、技校以外,他们复读的权利也应该得到尊重。禁办复读班以后,落榜生再次通向高考的大门如何敞开,教育部门应当履行监管之责,体现人文关怀。对于民办机构举办的复读班,需加以引导、规范管理。例如,由有关部门督办其教学质量,统一复读收费标准,确立招收复读生的条件等等。(胡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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