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参加了多场针对今年高考考生和家长的咨询会,每次都会有家长和考生提出相似的问题——“民办学校和独立学院的文凭,是不是正规?国家承认不承认?”
一些民办学校和独立学院的负责人告诉我,在招聘咨询会上,他们被问得最多的也是这个问题,虽然能够明显感受到考生和家长的“歧视”,但他们总是耐心地解释:列入国家计划内招生的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毕业可以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本科还可以获得学士学位。
我国民办教育最近几年规模快速发展,已占到高等教育2700万在校生规模的16%。但不少事实表明,民办学校和独立学院尚未全面获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社会认同。民办学校与独立学院的如此处境,很值得我国教育管理部门与民办教育办学者反思。
2003年9月实施的《民办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民办学校的教师、受教育者,与公办学校的教师、受教育者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民办学校的受教育者在升学、就业、社会优待以及参加先进评选等方面,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受教育者同等权利。
但在实际办学中,民办学校却很难与公办学校平等。在一些地方的招生中,民办学校和独立学院的本科从第二批本科单列出来,成为第三批本科进行招生。去年,教育管理部门有关负责人在谈到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时明确表示,民办学校学生不在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之列。在谈到教育发展的问题时,管理部门也多指责民办学校的办学不正规问题,似乎其只对公办学校的办学负责而不对民办学校的办学负责。还有些地方,这两年才刚刚落实民办学校统招学生假期火车票与公办学校学生一样享受半价的政策,还有很多民办教育形式中的学生,根本就不在国家有关部门制订的这些优惠政策范围内。这些政策给考生和家长的感觉是,民办学校“不正规”,“低人一等”。
此外,一些民办学校自身的办学理念与办学质量,也是导致民办学校整体形象受损的原因之一。近年来,屡屡曝光的招生诈骗行为,往往集中发生在民办学校或独立学院,这些学校或学院借给学生国家承认文凭的名义,招来大批计划外学生,而这些学生由于无法完成电子注册,实际上却是“黑大学生”———这种招生诈骗行为,涉及的学校不多,但影响面极大。家长和考生在报考民办学校和独立学院时,相关的担忧油然而生。
在实际的办学中,由于民办学校很难获得政府部门的办学经费支持(包括专门建设项目经费、课题研究经费),几乎完全靠学生的学费维持办学,因此,民办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学费标准往往高于同层次的公办学校。这种收费标准,给考生和家长留下的印象是民办学校只想赚钱。
从我国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看,给民办教育同等的办学地位,切实清除目前存在的一系列不平等政策,是当务之急。民办与公办除了资金来源不同之外,办学的地位没有任何差异,而且,对于利用民间资金扩大高等教育资源,更应该有政策鼓励与支持。另外,民办教育必须以办教育以及长久办学为办学宗旨,努力培育自己的办学品牌。在咨询会中,我就听到有家长对心中存疑的家长说,“这几所民办学校办了十几年了,是老牌子了,办学很正规,毕业生出路也不错。”由此可见,坚持自身办学的正规,久而久之,自然可以获得社会的广泛认可。(熊丙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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