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某大学一名大四学生考上了研究生,却依然被告知要交纳50元的“就业指导服务费”。该生所在学院的辅导员还称,如果不交,就不能毕业。(《重庆晚报》5月7日)
在这条新闻中,该大学之所以要求学生缴纳就业指导服务费,据称是因为学校为学生提供了服务,如组织校园宣讲会、提供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毕业生登记表的办理和打印等等,因此学生应该向学校支付相应的报酬。此话听起来似是有几分道理:市场经济时代,花钱购买服务天经地义,母校虽然有一个“母”字,但不可能什么都要求其像亲生母亲那么无私,为你尽心尽力。
可是,那些从去年开始就一直在准备考研的同学、从未参加过一场校园就业指导宣讲会的同学、以及没有享受到其他任何服务的同学,为何也要交这笔钱?难道说就业指导服务费的收取,与享受就业服务没有关系吗?
笔者不清楚这所大学为本校的学生提供了多少就业机会。不过我们倒是可以算得出来,该大学向每位学生收取50元钱,这样一笔收入的总和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我们的疑问是:校方在为帮助学生就业,真的支出了这么多吗?据称,平安公司在某大学举办保险员招聘宣讲会时,招聘人员戏称,我们根本不关注“会场质量”,只关注“同学们的质量”———像这样的服务,校方如何好意思开口要钱?
如果因为接待招聘单位花费巨大,那么是应该由所有参加校园宣讲会的同学包括外校共同负担费用。而据笔者了解,这所大学的招聘信息对外开放后,并没有收取门票。结果其他院校的同学蜂拥而至,那么主办这场招聘会的大学是不是也应该向他们收取就业指导服务费呢?事实上没有,却要求根本没有享受过任何服务的考研同学交纳就业指导服务费。不交就不能毕业。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辛苦4年之后,为了那一纸证书,大家也就英雄气短了。颇有点“服务是免费的、毕业是收费的”之感。
据说,校方还提出,他们为学生提供了就业协议等文件———这种收费,总说得过去了吧?然而,学生就业时,其实与单位之间只需要签订劳动合同而已,就业协议不过是学校为了方便统计就业率的手段。说白了,就是为学校自己的行政工作方便服务。为自己服务,凭什么让学生埋单?难怪,有学生要戏称,校方还可以加收毕业费、离校费、四年践踏校园花花草草费、在校期间制造噪音费……等等,如此一路收将下去,以这样的方法,给毕业的同学们补上“市场经济”的最后一课!(潘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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