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上学期就该发的3个月国家助学金,拖到上个月才发。发钱本来是高兴的事,可应届毕业生刘强(化名)却高兴不起来:800元助学金打进了他的饭卡。眼看就要离校了,学校却拒绝退卡“折现”,还有一大笔钱只能在学校食堂和超市花。(4月21日《华西都市报》)
800元助学金因为遭遇一张饭卡的“绑架”,于是就变成了在特定地点———学校食堂和超市定点消费的“金卡”。你不得不佩服校方的想象力,明明是强制学生在校内消费,拉动学校“内需”,为承包食堂和超市的人创造利润,却可以冠冕堂皇的声明这是为了“防止学生大吃大喝”。
从去年起,职业学校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困难学生每人每年可获得1500元国家助学金(每学年按10个月计发),这是国家为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所推出的鼓励措施。然而却总是有人把好好的经念歪,《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明明规定,助学金按月发放,要求各个中等职业学校给每个受助学生办理一张银行储蓄卡,钱直接打到学生持有的储蓄卡里。学校不可以用实物或者各种服务方式去抵顶国家助学金。但就是有少数学校偏偏把国家助学金打进学生饭卡,强制学生在学校消费。
国家助学金在这种很巧妙的“绑架”下,其本该发挥的功用大打折扣,也导致了国家助学政策功效发挥“失常”,引起学生的不满与不解,而在学生背后则是家长乃至社会的民怨。这个问题绝对不可小视,随着国家助学金政策覆盖面的扩大,规范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和关键。各级管理部门不该发完了事,而该加强对资金流向的监督与回访调查,必须确保专款专用,确保资金能安全并不附加任何条件到达学生手中,如此才能体现国家助学政策的本义,才能促进教育公平。(张兮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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