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委书记徐光春近日在河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会议上表示,高校应该设置“村官”专业,培养优秀的大学生村官干部。他认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一项着眼长远的举措,教育部门也应该跟着这个思路改进工作。(《人民日报》2008年4月28日报道)
高校设置“村官专业”的建议,还是第一次听说。当然,按照建议者的设想,“村官”专业是个俗名,其正式的名称不止一个,包括“农村基层管理”专业、“农村政策研究”专业、“新农村建设”专业,等等。如果高校(至少是河南省的高校)响应号召,设置这样的专业,估计毕业生的就业不成问题。根据2005年末的统计数字,全国共有村庄3137146个。即便一个村庄配备一名村官,这个就业市场也够可观的。
然而,“喜人”的数字,并不意味着“村官”专业真的可行。不错,我国农村需要人才,包括管理方面的人才。问题是,农村缺少“官”吗?不缺!想当村官的农民,大有人在。我的一个同学,经商成功,还在朝思暮想在村里弄个一官半职。他看书不少,知识虽不敢说一定比得过大学毕业生,起码也在与时俱进。他管理企业的经验,想必不会比应届大学毕业生少。他长期生活在农村,对农村的了解,对农民的熟悉程度,也不会逊色于高校生活了大学毕业生。可以说,每个村庄都有这样的人才,他们也未必能如愿以偿,跻身“村官”的行列。如此说来,误以为农村急需管理人才,需要高校紧急“援助”人才,需要政府“空降”村官,未免想当然了。如果全国的高校真的竞相开办“村官”专业,这样的专业能开办多少年,真不好预测。“村官”专业,不过是某些官员个人的乌托邦,开会讲讲可以,未必有可行性。
再者说,倘若真的开办“村官”专业,师资匮乏,想培养出合格的毕业生,怎一个“难”字了得!从理论上说,培养农村干部,必须懂得农村政治、农村经济、农民心理、农业管理。这些师资,目前全国有几所高校能凑齐?如果凑不齐,仓促开办“村官”专业,注水的“村官”专业学子如何能应对得了实际岗位的问题?尤其重要的是,中国的地域广阔,农村的情况千差万别,“村官”专业只能是地域性很强的专业,大大限制了学生的就业范围不说,还容易造成“近亲繁殖”。如是观之,“村官”专业,是一个教育的“乌托邦”,根本不具备开办的条件。如果可行,诚如有人质疑的那样,是不是“乡官”专业、“县官”专业、“市官”专业,乃至“省(部)官”专业,都可以仿照设置?显然,这是一个反逻辑的乌托邦——臆想的产物而已。
上述三个“乌托邦”,还不是最可怕的。依照199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一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如果中国的法律高于长官意志,那么,给农村指派“村官”,显然是违法的。哪怕是指派的大学生村官是去村里当支书,不是村委会主任,也是违法的。村官的身份必须是“土著居民”,而不是“空降”的外来人口。如果村官不是本村村民,那么,请先麻烦全国人大修改这个《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改之前选派村官,已经是违法了。高校开办“村官”专业,更是蓄意违法。可见,“村官”专业,又是一个政治的乌托邦,开了法律的玩笑。
“村官”专业,笑谈可以,切勿当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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