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奥一网友在网上给本报报料,称看到一中学发送给家长的材料中有关于深圳中考录取优惠措施的内容,其中有一条规定惹人注目:“对于深圳金融高层的子女,加10分投档录取。”市招生办有关人士表示,此项规定已试行好几年,他们只是执行相关精神。规定是根据当年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扶植金融业发展的有关文件规定》的精神制定的,此举是为挽留金融人才。
受教育者人人平等
虽然规定是根据有关精神制定的,可是如此“红头文件”、“政策优惠”,有何法律依据?是否得到了法律授权呢?
人的先天禀赋客观有差异,但是人的人格却平等。《教育法》明文规定:“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我们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平等”的适用主体无疑是公民个人,而绝非家庭,绝非家族。而人的后天之差异,如果不是通过个人努力而是通过“代际传递”得以实现的,并不能获得尊重;而如果后天差异并非通过个人努力而是通过“代际传递”实现,还得到政策层面、制度层面的支持,致使“贫者愈贫,富者愈富”———不仅“贫”经济,而且“贫”政治,不仅寡财富,而且寡权利,更是应该大加反对。
俗语有道是:“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要是以上述新闻事件之逻辑,今天是金融人才的子女得享“政策优惠”了,那明天岂不是又有其他什么人才诸如文艺人才、体育人才的人女可以得享“政策优惠”?如此这般“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封妻荫子”下去,岂不是只剩“势利”二字而已?政府责任将置诸何地?只会是“锦上添花”,而并非“雪中送炭”,又哪里寻“公平”?何处得“和谐”?
既然如此“红头文件”“政策优惠”有悖法律精神,未得法律授权,损害社会公平,那么,无论已经施行了多少年,都应该即时加以废除。 □于立生
公平也是硬道理
这一政策明显有失公平,该不该加分应由学生本人根据加分规定来争取。如不是因非常时期、非常原因影响了父母教育子女,有关部门绝对不能把父母从事的行业作为加分条件和加分依据,因为这是明显的歧视性行为。
从有关解释中可以看出,深圳出台这一政策:一是为了促进经济发展,由于很多金融机构如银行、保险及证券公司的总部设在深圳,为了留住这批人才,政府规定他们的子女读书过程中享有深圳户籍的待遇;二是觉得这个政策对社会公平造成的影响并不大,即如相关负责人所说,每年中考能享受到这种政策的只有五六人。
然而,尽管每年获得特权的只有五六人,只是“小小的不公平”,但是,它对职能部门形象的损害、公信力的动摇却是巨大的。谁应该加分,谁不应该加分,这是涉及到成千上万学生成长和政府公平对待市民的大事。这种“小小的不公平”不仅损害了部分市民现实的权益,更削弱了市民对公平正义的信心。当一个城市的决策者们对公平正义的底线守护得并不那么严格,当一点一点这样的“小小的不公平”积聚起来,这势必直接影响到政府部门的信誉,损害公平正义等社会的基本价值信仰。
发展是硬道理,但不是唯一的硬道理,公平也是硬道理。忽视公平去追求发展,只会让人们质疑这种发展的价值,导致发展方向的迷失、社会环境的破坏,最终不利于发展。现实生活中,有些地方为了促进经济发展而忽视公正公平,往往导致民意的强烈反弹,反而让工作陷入被动,这样的例子还少吗?□邓清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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