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义务教育“堡垒”被攻破——今年,广东省政府出台新政,城镇孩子义务教育实行全免费!
也许是有教书的从业经历,笔者一直非常关注教育领域的改革,在前年国家免除农村义务教育学杂费之际,就曾经从教育公平的角度撰文呼吁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想不到这么快在广东等省份就成为现实,令人鼓舞。
农村免费义务教育“堡垒”被攻破,城市免费义务教育“堡垒”被攻破,但免费义务教育依然有一个城池墙垒森严,难以逾越,那就是非本省户籍(本省户籍跨学区)外来工子女的免费义务教育。日前出台的《广东省城镇免费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对此的要求是“有条件的地方,应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省外户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义务教育问题”,这种要求可以说是毫无约束力可言,各地可以凭兴趣办事。
从公平的角度说事,既然义务教育是宪法规定人人享有的权利,就应该阳光普照,雨露均沾,恩泽共和国每一位孩子,无论他是农村、城市,还是流动人口,甚至是没有户口的“黑孩子”,都应该享受免费的义务教育。因为地域、出身、身份等而把某些人打入另册是不公平的。
从现实的层面考量,外来工子女比城市户籍孩子更需要免费的义务教育。广大外来工们,背井离乡来到城市,干的活比城市职工重,收入比城市职工低,孩子教育支出却远远高于城市职工,寄读在城市,择校费、赞助费动辄数千上万,甚至在农村、城市孩子都免费的情况下,他们还要交学杂费。免费义务教育对于他们来说,不是比城市孩子更迫切,更有意义吗?
免费义务教育要实现城市孩子、外来工子女一视同仁、等量齐观难不难?客观上确实有点难——无条件接纳外来工子女,学校势必要扩容,涉及校园规模、师资力量、教育投入等一系列问题。但笔者认为,比客观条件更难克服的是人的观念,许多地方行政长官压根儿不认为有责任为外来工子女义务教育埋单。别说是经济欠发达的城市,像“富可敌省”的东莞,东莞市委书记刘志庚也曾为此细算经济账,向外界大吐苦水,表示无力承担这笔费用(见2006年3月12日《南方日报》)。
借用一句流行语“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只要有心解决这个问题,办法总是有的。以前不是有人算全国免费义务教育的总账,以证明不可行,现在怎么样?外来工子女免费义务教育也一样。
地方该不该为外来工子女免费义务教育负一定的责任?如果把外来工定义为“捞仔”,天下熙熙,皆为利来,那可以说当地政府没有责任帮他们解决子女入学问题;如果换个角度看,他们也是纳税人,为当地经济发展作贡献,那么当地政府就有义务为他们服务,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事实如何?外来工对地方经济的发展的贡献是谁也不能否认的。因此本质上,他们和当地人并没有区别。
此外,多年来有识之士都在倡议“教育券”制度,我认为也是一种非常务实而又具有针对性的建议。“教育券”平等分配到每个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到哪里上学,就向哪里交纳“教育券”,“购买”免费义务教育服务。而流入地政府和流出地政府之间,再按实际发生的“教育券”数量,经上一级政府进行财政转移支付。这样,流入地政府就不存在吃亏的问题了。
可见,只要愿意,并付出努力,解决外来工子女免费义务教育问题并不存在什么难以逾越的鸿沟,也已经有不少城市、省份把它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希望广东能身先士卒,为全国立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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