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子女学校如何享受财政优惠?
2008年01月23日 10:50 来源:东方早报 发表评论
上海市教委日前颁布若干意见,规定民办农民工子女小学设立的基本条件,并将加大对农民工子女学校的扶持力度,举办者可根据其基本条件申办民办农民工子女小学,对纳入民办教育管理的民办农民工子女学校,给予校舍维修、设施设备补贴。在民办农民工子女小学实行非营利组织会计管理办法,确保补贴资金用于学生、教师和学校发展的基础上,由市、区财政按学生人数给予补贴。(1月21日人民网)
早在2007年8月,上海市浦东新区就开始推行将民工子女学校转型为民办学校,并计划在3年内,将该区内的所有民工子女学校全部转型为民办学校,对3年后仍无法达到办学要求的民工子女学校,将作关闭处理。
笔者注意到,在这些民工子女学校的办学者中,不乏抱着教学理想而来者,有些学校学费比公办学校低,结果收入只能维持生计,一些办学者为此还欠下高额外债。三年后,如果这些学校仍然达不到民办学校的办学条件,那么学校被关闭后,这些办学者和学校里的学生该怎么办呢?
笔者认为,对单个资金薄弱的民工子女学校,不妨将学校资源优化组合,由几个民工子女学校组成一个新的团队,共同申请一个民办学校,尽管学校合并后,学生上学的路可能会远一点,但起码还可以继续上学,而且能够享受到义务教育的各项惠民措施,何乐而不为?
譬如去年8月前,率先申办成为“民办农民工子女学校”的英才小学、大别山小学、育才小学和昌林小学,每个学生每学年享受1900元的补贴,学生免除学杂费,与市民子女一样,享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政府还将给予硬件设备和财力上的资助,并指导其建立规范的财务制度和引进优秀师资。 (作者:伍承波)
【编辑:侯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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