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已实施3年,今年将迎来课改实施以来的首届毕业生。新课改后的首届毕业生达到什么样的要求才有毕业资格?市教育部门近日发文对此明确规定,如果学生修满规定学分但综合素质评价不合格,不能毕业。
据悉,2008年普通高中生毕业资格应同时满足3个条件:1.在本市普通高中就读满3年;2.完成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课程(语言与文字、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等8个领域)的学习任务,达到规定学时和学分。其中必修课程必须获得116个学分,选修课程获得28个学分以上(选修Ⅱ至少获得6个学分),3年总学分须达到144分以上;3.综合素质评价合格,其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3方面的评定等第均达到合格以上;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3方面评定均达到C级以上(含C级)。
另悉,凡3年修业期满,经补考仍未能获得规定的毕业学分的学生,或者综合素质评价项目中有未合格等第或未达到C级以上的学生,由学校发放修业证书。另外,在校学习一年以上的退学者,可由学校发放肄业证书。
教育部门表示,有本市普通高中学籍,后到江苏省外市借读的学生,如需回学籍学校领取毕业证,应出具借入学校提供的综合评价证明(包括修学年限、总学分获得情况、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等),以及未在借读学校领取毕业证的证明。另外,在南京市普通高中就读的外国籍学生也应满足南京普通高中毕业资格认定的条件。个别课程经申请批准后,可予免修但需补修其他课程,获得相应的学分。总学分达到144分以上,方可毕业。
据悉,各校将在6月份后发放毕业证书。(钱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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