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25日电 教育部近日发布通知称,313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点,2010年可继续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
据悉,从2009年7月开始进行的普通高等学校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清理审核工作业已完成。教育部已将《普通高等学校可继续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名单》印发给各个省市区和高校。
这次清理审核,对可继续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工业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等本科专业的学位授予门类进行了必要的统一规范(即只可授文学学位)。通知要求有关高等学校据此做好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的调整工作。相关专业的在校生可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按原培养方案或教学计划培养至毕业,并按有关规定授予相应的学位。
另外,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媒体创意、宝石及材料工艺学、工业设计、影视艺术技术、数字媒体艺术、建筑学、景观建筑设计、包装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等17种含有艺术属性的专业,须经教育部批准后方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
社会工作、教育技术学、小学教育、烹饪与营养教育、文秘教育、汉语言文学、编辑出版学、数字媒体技术、城市规划、园林、旅游管理等11种专业,从2010年起不得再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
此次清理审核共有68个专业点未通过审核。这些专业自2010年可继续招生,但不得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
通知强调,今后未经教育部批准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一律不得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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