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期间,我省教育招生部门将在有疫情的县(市、区)设立隔离考场,每个隔离考场原则上不超过5名考生。昨天,为做好2009年高考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省招办制订了《河南省2009年高考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预案》。
《预案》规定,高考期间,有疫情的县(市、区)教育招生部门要与卫生防疫部门一起在设立隔离考场的考点全程蹲点值守。经医疗机构确定为甲型H1N1流感临床诊断病例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与甲型H1N1流感病人有接触史但无任何甲型H1N1流感症状的考生,以及考试期间发现有甲型H1N1流感疑似症状的考生,安排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高考前有发烧症状但已经医疗机构排除甲型H1N1流感嫌疑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
凡有与甲型H1N1流感病人接触史和有甲型H1N1流感可疑症状者,一律不准参加监考和考务工作。设有隔离考场的考点必须按要求配备甲型H1N1流感防控专用救护车及医护、防疫人员;考点必须设置临时医疗观察站,配备专职医疗人员。
隔离考场必须认真细致地进行消毒和卫生检查,每场考试结束后必须立即消毒。考试期间,除外语听力测试时间和遇到影响考试的雷雨、大风天气外,必须开启门窗、保持空气流通。隔离考场的考生不得与其他考生接触,监考人员要切实做好防护工作。每个隔离考场原则上不超过5名考生。隔离考场的答卷由考点密封,送县(市、区)保密室,在保密人员监督下,由防控人员在不污染考生答卷的前提下进行消毒后再装入所在考场的试卷册相应的位置。
记住五招 轻松识别招生诈骗
如果有招生贩子说可以绕过网上录取,交几万块钱就能保你上大学,千万别上当。昨天,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监察厅联合发布通告,针对招生考试中出现的诈骗现象给考生和家长进行提醒。记住以下五招,考生和家长可轻松辨别招生诈骗。
招数一:认准录取机构
省招生办公室是我省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唯一的办事机构。我省高校招生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所有录取事项均由省招办和招生院校通过国家统一的招生网络进行。高校不得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参与招生录取。凡以高校招生代理人、人才交流中心或定向培养单位等名义进行的所谓代办、代招行为,都是非法的、无效的。
招数二:别信“内部指标”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所有招生计划均在省招办编制的招生专业目录中向社会公布,未经省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不能组织招生。高校招生计划的调整,包括录取期间增加的招生计划,均由高校与省招办在网上进行,并严格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高校增加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志愿和分数顺序投档,不得降低标准指名录取学生,不得向考生乱收费。国家严禁任何形式的体制外招生,所谓的“小计划”、“内部指标”和花钱买指标或不经省招办公布可以降分录取的许诺,都是欺骗行为。
教育部规定,常规录取结束后,高校本科层次招生一律不补录或换录。凡在全省常规录取结束后收到录取通知书的,更要认真鉴别,慎重对待。发现贩卖、购买录取通知书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招数三:录取后可上网核对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结果由省招办统一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公布,随后将进入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网上录取结束后,录取名册由省招办打印、加盖录取专用章并直接寄往各招生学校,而不是由个人或他人携带转交。高校依据省招办备案的录取名册,签发加盖学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并寄给考生。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可上网或到市、县(区)招生考试服务大厅进行核对。未经省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结果,国家一律不予学籍电子注册,考生不能取得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籍和学历。
招数四:正规录取不收扩招费
高校招生收费项目和标准均经省物价、财政部门批准,并在招生专业目录和高校招生章程中公布。所有费用由考生直接向学校交纳。以个人或中介机构名义收取所谓押金、扩招费、定向费、赞助费的,均属违规、违法行为。
招数五:记招生诈骗举报电话
招生考试期间,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监察厅联合成立打击招生考试诈骗活动办公室,组织协调有关方面集中开展工作。
各级公安机关将依法对以招生为名进行诈骗的不法分子予以打击。考生如遇招生诈骗,可拨打省打击招生考试诈骗活动办公室的举报电话0371-68101611。(东方今报 赵媛 高冬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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