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天津市教育部批准,《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综合改革方案》(以下称《方案》)已经公布。09年是天津市实施新课程背景下高考综合改革的第一年,高考在即,为使考生、社会进一步了解《方案》内容和有关政策规定,确保改革平稳实施,近日,市高招办负责人接受采访,就《方案》的重点内容进行了解读。
《方案》体现四大特点
《方案》在遵循《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改革的指导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天津市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逐步构建和完善以统一考试为主,与德智体美综合素质评价、多样化选拔录取相结合,政府宏观指导、高校自主自律、社会有效监督的现代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方案》具有综合性、主体性、选择性、渐进性和可操作性的特点。
1.综合性。依据教育部推进高考综合改革的要求,2009年天津市高考改革最突出的特点是改革的综合性。这次改革不只是对高考本身的改革,而是高校招生考试、高中对学生的综合评价和高校招生录取模式三方联动的改革。通过改革,高考内容改革实现与高中新课程改革的衔接,基础教育部门建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制度”,高校构建对学生多元评价、多样化选拔的选才模式。综合改革方案的实施,将促进从人才培养模式到人才选拔模式的系列配套改革。
2.主体性。《方案》坚持高校是选才的主体。在津招生的高校在以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的基础上,自主确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评价结果的使用原则和办法。具有招收保送生资格和试行自主选拔录取的高校可自主选拔适合本校培养要求的学生,探索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与学校测试相结合的多元评价选拔办法。部分高职院校自主确定报名标准、自主组织专业考试,并将专业考试成绩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结合作为录取依据,探索符合高职教育培养规律和特点的人才选拔模式。
3.选择性。由于《方案》体现了高校选才的主体性,将为高校选才和考生选择提供更大的空间。高校依据基础教育部门提供的综合评价信息,逐步实现对学生的多元评价,打破以往单纯依据高考分数选拔人才的状况。高校开展自主选拔录取、高职院校实施自主招生,将为考生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
4.渐进性和可操作性。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关乎国家人才战略的实施,关系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改革不能一蹴而就,而是一个不断推进的过程,同时也要兼顾与以往政策的衔接。《方案》立足天津实际,充分考虑到高校与中学对改革的实现能力、考生与社会对改革的承受能力,注意循序渐进,逐步深入。
科目设置:“3+文综/理综”
依据教育部意见,结合天津市实际,天津市高考科目设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3”是指语文、数学(分为文史类与理工类)、外语。外语科目考试包括听力测试,报考英语类相关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口语测试;文科综合科目包括政治、历史、地理,理科综合科目包括物理、化学、生物;语文、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考试的限定时间为150分钟,数学、外语科目考试的限定时间为120分钟。高考各科目考试成绩都以原始分数的方式呈现。全部科目试卷的总分值为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科目的分值分别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的分值分别为300分;文科综合中政治、历史、地理科目试题的分值分别为100分,理科综合中物理、化学、生物科目试题的分值分别为120分、100分、80分。
高考命题:稳中有变稳中有新
考试内容改革是天津市高考综合改革的重点。2009年高考各科目考试均以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中必修模块和部分选修模块为主要考核内容;命题遵循《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和《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天津卷说明》;试题内容进一步贴近社会、贴近时代、贴近考生实际,注重对考生适应终身学习和时代发展必须具备的知识和能力的考查,注重对考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09年天津市高考命题在继承以往命题成果的基础上,继续遵循“有助于高校选拔新生,有助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推进课程标准实施”的原则,坚持能力立意的命题指导思想,各学科试题在保持试卷长度、题型结构、试卷难度、阅读量与书写量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反映高中新课程教学的要求,坚持稳中有变,稳中有新,使试题内容更加注重基础性,突出综合性,把握时代性,反映地方性。
文综/理综:分学科命题
《方案》将综合科目调整为分学科命制试题。经过多年实践,在综合科目命题中,真正实现其综合性还有一定的难度,以往的综合也是形式上的综合,没有达到设立综合科目的初衷。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本着从实际出发的原则,考虑到中学教学和考生备考的情况,将文科综合与理科综合科目调整为分学科命制试卷,即文科综合按照政治、历史、地理科目命制试卷,理科综合按照物理、化学、生物科目命制试卷。调整以后的综合科目考试更加强调学科内知识和能力的综合,符合目前高中分学科教学的实际,有利于考生更好地发挥水平。
综合科目:实行同场分科考试
基于综合科目分学科命制试题的变化,天津市对综合科目考试的组织方式也进行相应的调整。一是实行同场分科考试。同场分科考试是指考生在同一场次、同一考试时间内参加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科目的考试。考试时,文史类考生须在该场考试规定的时间内,作答政治、历史、地理科目的试题;理工类考生须在该场考试规定的时间内,作答物理、化学、生物科目的试题。二是调整综合科目试卷呈现方式。综合科目试卷分为试题卷和答题卡两部分;文科综合试卷包括政治、历史、地理三份试题卷和一张答题卡,理科综合试卷包括物理、化学、生物三份试题卷和一张答题卡,考生的答题内容必须全部涂写在答题卡上。文科综合答题卡中各科目的顺序为政治、历史、地理;理科综合答题卡中各科目的顺序为物理、化学、生物,各科目试题序号分别单独排列。三是为考生提供综合科目中各学科的考试成绩。公布成绩时,将为考生提供综合科目的总分,同时提供物理、化学、生物或政治、历史、地理各学科的分数。
高校招生:构建多元评价体系
高校通过构建对学生的多元评价体系,将选拔到更加适合本校培养要求的学生,也为学生多方面展示自己提供空间。高校招生多元评价体系的内涵主要包括高校对学生的学业多元评价和非学业多元评价。天津市基础教育部门建立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普
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为高校构建多元评价体系提供了条件。为便于高校录取操作,天津市将基础教育部门提供的考生综合评价信息归总为学业评价部分和非学业评价部分:学业评价部分包括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课程修习情况3项内容,非学业评价部分包括社会实践活动情况、获奖情况、技能特长认证、遵规守纪情况、健康状况等5项内容。录取时,高校将依据电子档案中呈现的学业评价和非学业评价内容,对考生进行多元评价。对于基础教育部门提供的对学生的其他评价内容,也一并加入考生电子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值得关注的是,社会和高校对考生非学业评价内容的使用存有一些疑虑,担心因欠缺诚信而流于形式,如社会实践活动是否真实可信、是否存在作假现象等。这就要求中学必须严格实施管理、认真组织对学生的评价工作,也需要考生、家长及社会的共同努力,确保对学生的各项评价内容可信可用,为高校实施多元评价营造诚实守信的环境。
稳步推进高校多样化选拔录取模式改革。在高校推进多样化选拔录取模式改革方面,天津市主要有以下三种模式。
一是坐落在天津市的具有招收保送生资格和试点自主选拔录取的高校,在开展保送生招生和自主选拔录取时,结合本校办学宗旨、培养目标,提出对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使用办法。09年南开大
学、天津大学在进行自主选拔录取时,规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获得相应等第的考生,可自荐报名并参加学校组织的测试。
二是坐落在天津市的所有高校,在以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的前提下,规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使用办法,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在考生高考成绩同等的条件下,高校可在调档、安排专业、退档处理时优先照顾录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较佳的考生;对于本校的一些特色专业,高校可提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相关要求。这里所称的“高考分数同等”不等于“高考成绩相同”,而是指高考分数在同一分数段内,如500-509、510-519,具体分值由高校自主确定。
三是天津市12所高职院校试行自主招生。目前,这项招生工作已经结束。
志愿填报:三次填报四次征询
填报志愿工作是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历来受到考生、家长和社会的高度关注。多年来,天津市按照面向全体、合理配置高校考生资源、增加考生选择录取机会的原则,不断完善填报志愿方式。实行细分批次、三次填报四次征询等办法,形成了具有天津市特色的本科一批AB类、本科二批AB阶段、本科三批AB阶段、高职高专AB阶段的批次细分体系,考生可以填报本科二批及以上、本科三批、高职高专批次三次志愿,参加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高专批次四次征询,在第二院校志愿和征询志愿实行平行志愿,进一步增加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的数量。以上措施的实施,使得高校能够选到符合本校培养要求的学生,考生也能选择到适合自己的学校。以去年为例,本科一批、本科二批被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人数分别达到本批次录取考生人数的98%、84%。2009年,教育部已确定上海等16省市在第一院校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天津市在认真总结全国实行的几种志愿填报方式利弊的基础上,将进一步探讨有利于高校选才、有利于考生选择的志愿填报方式。(汪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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