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3月1日电 (记者 孙自法)中国教育部1日在此间举行新闻发布会表示,基础教育是促进教育公平的重点保障对象,重点体现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上,就是要加快缩小城乡差距,重点加强农村教育,率先在县域内实现城乡均衡发展,十年内基本实现区域内均衡发展。
如何确保未来十年能真正做到区域内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北京师范大学常务副校长、《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第三战略课题组组长董奇为此支上“四招”,即建立四个制度为义务教育实现区域均衡发展提供保障:
一是要建立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的监测和评估制度;二是要建立一个科学的绩效政绩考核制度,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成效与对各地各级党政负责官员的政绩评估和考核相结合;三是要建立一个对各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的公示制度,让社会公众和媒体来监督;四是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各地各级党政官员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不力者,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中国最新公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公开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要促进教育公平,并把促进公平作为战略重点。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该规划纲要第七战略课题组组长袁振国称,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是人生公平的起点。基础教育促进公平的主要任务有三:
一是义务教育实现均衡发展,提出切实缩小校际差距,加快薄弱学校改造,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形成惠及全体学生的公平教育。
二是加快发展民族地区教育,加大对革命老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努力缩小区域差距。
三是加强困难群体子女教育保障,健全国家资助政策,逐步向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延伸,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推动逐步实现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制定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办法;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推动形成政府为主导、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服务体系;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质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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