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升学率不得作教师绩效工资指标——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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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升学率不得作教师绩效工资指标
2010年01月22日 15:07 来源:北京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本报讯(记者李莉)昨天记者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要求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考核不得以升学率为指标。

  据了解,目前教师工资主要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总量的70%作为基础性部分,主要体现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项目和标准由县级以上政府人事、财政教育部门确定,一般按月发放。绩效工资总量的30%作为奖励下绩效工资,由学校按照规范程序和办法自主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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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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