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分阶段推进校舍安全工程:
本月底前,全广州2558所学校约8396幢建筑物全面完成校舍排查鉴定;
2011年5月前,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将获实施加固改造或拆除重建;
到2011年底前,全市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洪水、台风、火灾、雷击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
昨日(13日)下午,广州市政府召开广州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动员部署会议,广州市副市长徐志彪代表市政府与各区、县级市政府签订工程责任书。
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赵南先主持,副市长徐志彪讲话,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建委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介绍了工程相关情况。副市长徐志彪明确要求,今年底前完成校舍安全工程三年工作量的30%,到明年底完成全部工作量的60%。
逐栋排查8396栋校舍
C级房加固D级房拆除
据广州市教育局局长华同旭介绍,全市属于这次校舍安全工程范围的有2558所学校,约8396幢建筑物。校舍安全工程覆盖城市和农村、公办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所有中小学。
据悉,广州校舍安全排查鉴定工作刚起步,截至9月30日全市已排查学校占现有学校的62.12%,仅极少数学校对有隐患的校舍进行了专业鉴定工作。
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过程中,所有校舍都需逐校逐栋进行排查。根据排查和专业鉴定结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进行抗震加固改造或拆除重建、迁移避险;所有安全隐患都要消除,在房屋安全鉴定中排查出的C级危房校舍进行加固改造,D级危房校舍要及时拆除重建。
校舍工程进度每周一报
工程不得分包或者转让
从目前起至2011年12月间,全市建立校舍安全工程进度周报制度,每周一由以区、市、省为路径逐级报告工程进展情况。
广州校舍安全工程将实行项目管理,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或资格,并依法采取招标方式确定,确保工程质量。建设单位不得分解发包工程,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记者 何雪华 通讯员 简铭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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