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房管局获悉,从即日起至7月6日,我市将开展第二批大学毕业生租赁公寓申请工作。其租金按照同类房源市场指导价的70%执行,符合条件的大学生从即日起开始申请。
据悉,本批租赁公寓房源将在首批试点的100套剩余房源的基础上新增筹集84套房源,共计184套。房源的点位主要分布在锦江、武侯、成华和高新四个区,因此本批大学毕业生租赁公寓面向这四个区实施。房源最终确定后按就近原则分配到各区,由各区房产管理局(规划建设局)根据申请的实际情况,确定房源的具体分配。我市重点支持的重点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或市政府重点培育的大企业、大集团优先分配。“目前具体的点位,以及住房面积还在确定中。”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说。
据悉,申请租赁公寓的大学毕业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原籍不在我市五城区(含高新区)的2005年7月1日以后毕业的,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及以上的单身大学毕业生;2、拥有本市常住户口;3、个人年收入在22000元以下;4、在我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无住房(包括自有产权住房和单位提供的临时宿舍)。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可向所在企业提出申请。(王光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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