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韩景玮通讯员孙佳
本报讯 一名大四学生毕业在即,却因在校园内盗窃了9台笔记本电脑等物品而被学校开除,接下来还将面临法律对他的公正判决。昨日,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经过人民陪审团现场参与庭审后,法院最终结合人民陪审员的意见,当庭以盗窃罪做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吴超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罚金5000元。
学生接连报被盗,保安扣住可疑男
吴超今年23岁,家住襄城县。吴超兄妹4人,只有他和妹妹上了大学,两个弟弟均因学费问题而选择了打工。
今年1月4日晚,黄河科技学院校门口的保安发现一男子身背挎包、形迹可疑,就将他拦下。当保安询问其挎包内是不是电脑时,该男子一时语塞,扔掉装有电脑的挎包拔腿就跑,但最终还是被保安控制,并扭送至派出所。
原来1月4日这一天,已有多名同学向校方报警,称其笔记本电脑在宿舍被盗,于是校方要求保安加强对形迹可疑人员的检查。警方经讯问得知,被保安控制的男子是在该校就读的大四学生吴超。
平时爱收集钥匙,原为盗窃行方便
吴超向警方供述:1月4日早上8点30分,他离开宿舍楼后,径直来到了7号宿舍楼,因为他知道这一天有几个系要考试。他拿出平时收集来的钥匙对该宿舍楼的宿舍门进行试开,还真把一个宿舍的门打开了,于是他盗走该宿舍的两台电脑和一部手机后关门离开。随后,他又来到老工学院教学楼。这座教学楼已多年未用,吴超将电脑等赃物藏在其中一间教室的讲台里。藏好赃物,吴超又来到了7号宿舍楼。他选择了一个有电脑电源线的宿舍开门进去,用随身携带的起子轻易撬开了宿舍内的储物柜,将两台笔记本电脑和两部手机盗走。吴超将赃物再次放到老工学院教学楼后,他像往常一样吃了午饭,午休后参加了下午的考试。他打算晚自习后把电脑带出学校,但没想到被学校保安给抓个正着。
原来,吴超平时有收集钥匙的习惯,因为他发现学校的宿舍门钥匙常常一把钥匙可以打开几个宿舍门,于是他平时就很注意捡钥匙收藏起来。老工学院的教学楼也是他踩好的点,那里的确很少有人去。
经警方进一步讯问得知,吴超曾于去年11月如法炮制盗窃过5台电脑。除一台电脑以低价在科技市场卖出,其他8台笔记本电脑均已追回并发还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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