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收“电动门磨损费” 公告落款有派出所引质疑——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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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院收“电动门磨损费” 公告落款有派出所引质疑
2010年04月16日 15:35 来源:华龙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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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公告的落款是学校保卫处和当地派出所

  华龙网讯(见习记者 陈思亦)学校为加强校园管理秩序修建电动门原本无可厚非,但让人不解的是,学校居然向校内的住户收取“电门电费及磨损费”。更让人一头雾水的是,收费公告的落款竟是学校保卫处和当地派出所的名字,而不是物价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这样的怪事就发生在渝北区的重庆华星外国语学院。

  住户:收费公告有点怪

  “我们住户和学校完全是两个独立个体,学校根本没有任何权力向我们收费。”家住华星外国语学院家属楼1单元5楼的住户龙兵生说,本月7日,学校保卫处在大门口通报栏处贴了一则收费公告,要求凡居住在校内有机动车辆的住户务必在本月10号前到学院保卫处办理进出“通行证”手续,否则将向进出校园的无“车辆通行证”的住户,收取每人每车次2元,作为电门电费、电门磨损费用。

  细心的龙兵生发现,在这则收费公告落款处,赫然写着“重庆华星外国语学院保卫处”及“渝北公安分局回兴派出所”的字样,虽盖着学校保卫处的红色公章,但却没有派出所的公章。“就算学校要向我们收费,总得出示物价局的相关文件,怎么会使用派出所的名义?”龙兵生百思不得其解,难道是学校为方便收取费用,借机“盗用”派出所的名义,对住户起到心理威慑作用? 

  记者随后向其他住户了解到,如果不向学校缴纳“电门费”,学校就会禁止车辆通行,因此很多住户在非常无奈的情况下向学校缴了钱,但心里都非常气愤。

  学校:未向物价局申报

  昨日,记者欲采访该学院副院长彭理信,但其让记者直接采访保卫处负责人龙波。“修电门是为保障学校师生的生命安全,收取电门电费及磨损费用在于遏制车辆随意进出校园的现象。”龙波向记者解释到,学校向住户收费的行为确实没有上报物价局等相关部门,但曾获得回兴派出所的口头认同,因此在公告栏的落款上有“渝北公安分局回兴派出所”的字样。

  龙波说,在电动门修好之前,一些住户家亲戚朋友的车辆也随意进出校园,且不注意减速行驶,给学校师生安全带来极大隐患。更有住户经常深夜开车回家噪音非常大,影响学生睡眠。为此,学校3年前专门修了电动门,以规范车辆进出校门的时间。

  而3年来电动门每天都需要为过往住户的车辆无数次开关,造成电动门的磨损程度相当大,经常需要检修,“每一次的修理费用就高达3000余元。”龙波说,学校的经费压力相当大,而学校内的住户并不属于学校管理,学校并无义务为他们开关门服务,因此向住户收取费用实属无奈之举。

  派出所:不知名字被盗用

  昨日,渝北区公安分局得知此事后,经调查得知,龙波的确曾向回兴派出所请示过收费行为,但被他们拒绝了,而对重庆华星外国语学院将派出所名字公布在收费公告上一事,回兴派出所对此并不知情。

  律师:学校保卫处无权收费

  对此,重庆静升律师事务所张律师昨日表示,学校收取费用需得到物价局等相关部门核实批准,学校保卫处只是学校的一个内部机构,其公章不能对外使用,更没有向外收取任何费用的权力,而派出所在其收费公告中起不了任何效力。张律师表示,学校方面未经派出所同意擅自盗用公安机关的名义实施收费行为,还将依据其情节轻重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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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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