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学校搞“歧视”?新莞人子女不能坐“校车”——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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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学校搞“歧视”?新莞人子女不能坐“校车”
2009年12月02日 08:56 来源:广州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本报讯 (记者张颖妍)“外来工子女不准坐接送的校车,这明摆着就是对外来工的歧视!”昨日,有学生家长在某著名网络社区愤然发帖,表示孩子所在的清溪镇一所公办小学,居然规定外来工子女学生不准坐接送的校车,认为此乃对新莞人子女的一种“歧视”。

  家长质疑“不同等待遇”

  “为什么大家都是学生,我的孩子就不能坐校巴呢?”家长黄女士十分纳闷地告诉记者,自己曾经就此询问老师,老师表示,校巴只负责接送有户籍的村民子女,外来工子女不能乘坐。“不是说新莞人子女读公校和户籍学生享受同样的待遇吗?为什么连坐校巴也没有保证呢?”

  记者昨日致电清溪第三小学了解情况,学校表示,校方并没有为学校里面的户籍学生特别提供“校巴”服务。公办学校自己一般不会设立校巴。

  教办:“校巴”乃村委会所购

  清溪镇宣教办钟主任告诉记者,一些新莞人子女家长,对现在公办学校的学生接送班车存在误解。其实,目前镇里公办学校负责学生接送的“班车”,并不是归学校或者教办管理的“校巴”,而是由各村委会购买,专门用于接送本村委会的村民子女到校与回家的班车。“这些班车其实是村委会自己集资,为了方便村民而提供的班车,属于村民子弟的福利。”

  钟主任表示,家长误把“校巴”的接送当作是学校行为了,其实教办与学校并没参与校巴的接送与管理。如果新莞人子女实在需要乘坐校巴,家长可以直接与管理校巴的村委会协商。

  教育局有关人士也表示,“校巴接送”并不属于义务教育的内容。很多民办学校为学生提供“校巴接送”项目,也是属于额外收费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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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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