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杜文育通讯员和忠
本报许昌讯去年6月,许昌某高校学生李某找同学益某替自己参加全国英语四级考试,结果双双被所在学校开除学籍。李某和益某认为学校处分过重,且程序严重违规,将学校告上法庭。昨日,许昌市魏都区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学校处分。
受到处分后,李某、益某分别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一审认为,学校作出开除二人学籍的处分决定,在程序上存在违法之处,二原告请求予以撤销的理由正当,应予支持。被告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法院二审认为,一审法院查明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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