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莱芜6月11日讯一名莱芜籍在校大学生,谎称大学教师,假借招生名义,骗取莱芜某市民现金30.1万元。近日,莱芜市莱城区检察院对大学生王某以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
据了解, 2006年10月,莱芜市民李某的女儿高考成绩未达普通本科录取分数线,想找关系让其进入大学就读。后来,李某辗转听说王某能办此事,就让其帮忙操办。正在武汉某大学上学的王某在明知自己无法操办此事的情况下,为骗取钱财声称自己是武汉某大学的老师,可以帮其操办,并分两次以打通关系为由收取李某现金12 万元。此后一段时间,李某的女儿一直没收到录取通知书。在李某的催促下,王某找人伪造了一份武汉某大学录取通知书交给了李某。
李某和女儿拿着通知书去报到时,被学校告知无法正常报到。李某找王某质问,王某编造了各种理由,并且以还能够办理武汉大学、北京警察学院入学通知书为借口,又先后从李某手中骗取18.1万元。此后,王某将所得赃款挥霍一空,李某的女儿也一直未拿到入学通知书。李某向王某索要现金时,王某拒不退还,并四处躲藏回避。
知道上当受骗的李某向公安机关报案,2008年7月,王某被莱芜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近日,莱芜市莱城区检察院对大学生王某以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 □闫秀玲王鹏尚敬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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