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官渡镇官渡桥小学二年级女生李丹丹,今年9岁,投诉称被同班5名同学打了50棍,而指使学生打她的是班主任。
丹丹的家属出示了一份协议:老师赔偿学生2000元,家长不再追究老师任何责任,并且保证不对外宣扬此事。
该小学校长称,这个事他们正在和家属协商。而该镇政府教育办公室一主任表示:目前主要的任务是给孩子看病,其他的事随后再协商。
学生:校内玩水被打50木棍
昨日上午,中牟县人民医院住院部6楼24号病床上,躺着一个叫李丹丹的9岁小病号,在中牟县官渡镇官渡桥小学读二年级。
问及丹丹5月15日下午发生的事情时,丹丹开始痛哭,并一直用手拍打头部。
丹丹的爷爷李国荣说:“一提那天的事,丹丹就头疼,并一直哭。昨天我们从郑州市儿童医院检查回来,她还是哭个不停。”
随后,丹丹的母亲王丽瑞讲述了5月15日发生的事。
王丽瑞说,当天刚下过雨,小学院内积满了水,下午下课休息时,很多学生跳进水里玩耍,丹丹也在其中,“这个场景被班主任看到,召集学生回教室,并让玩水的全站在讲台上。丹丹和其他玩水的同学陆续站了上去。随后,班主任开始训斥他们。”
据丹丹说,班主任让他们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头顶桌子,撅起屁股,让本班的5名学生挨个打玩过水的学生,并说每个学生打10棍,谁不打就打谁。“老师还警告我和另外的学生,挨打的时候不准哭,谁哭再加10棍。接着班主任让5名学生挨个打我们。”
据丹丹的父亲说,打孩子的棍子有拇指粗,丹丹被5名学生一共打了50棍后,其他学生也同样被打了50棍。丹丹接受采访时提供了其他被打学生的姓名。
另据丹丹说:“放学时,老师还叮嘱我们回家不准说在学校挨打的事情。谁要说了,到学校后继续打。”
协议:赔偿后不再追究老师责任
“5月16日,我给丹丹脱衣服时,发现她屁股上全是淤青。”王丽瑞说,知道是老师让学生打的后,她当时就哭了。晚上,丹丹的爷爷就去学校找校长了。
据丹丹的爷爷李国荣讲,5月16日晚上,他找到了官渡桥小学校长田小伟。“当时,田小伟也承认老师让学生打丹丹了,并叫上了班主任李晓莉,在学校办公室内,他们开始给我协商,李晓莉老师拿出一份协议书说:‘签了这个协议,就给你2000元钱,咱们之间的事情就化解了。’我当时一听给医药费就签了,我是个文盲,只会写自己的名字,上面的内容,我也不知道什么意思。”丹丹的爷爷边说边拿出协议。
记者看到,协议书是在官渡镇官渡桥小学的信纸上写的,内容为:“经家长和老师协商,赔偿学生医疗费两仟圆整。双方达成协议,一致认同:以后家长不准再以任何理由追究老师的任何责任,并保证不对外宣扬,并且给老师一次机会,老师也会保证,今后在教学中对待学生要像对待自己的子女一样。”
在协议上签名的是李国荣和老师李晓莉。
校长:这个事正在和家属协商
丹丹的爸爸说,事情已过去半个月了,丹丹的屁股上还能看见淤青,孩子住院这段时间,只有班主任李晓莉的丈夫到医院送过1000元医疗费。
丹丹的妈妈说,这两天他们又带着丹丹去郑州市儿童医院,心理医生说丹丹心理上也受到了伤害。
丹丹的律师崔景明说,根据规定: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侵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5名学生年龄都只有八九岁,都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在本案中,老师李晓莉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据崔律师说,李国荣跟老师签订的协议是无效的,因为他并非丹丹的法定监护人,同时协议中提到“不准再以任何理由追究老师的任何责任”也是有问题的,如果丹丹因为这个留下后遗症怎么办,出现其他情况怎么办?
昨晚7时许,记者联系了校长田小伟,他说,这个事他们正在和家属协商,“昨天,我们学校还派车带家属和孩子去郑州市儿童医院看病,我们已经很配合家属了。”
教育部门:老师校长将受处分
对于班主任李晓莉是否强迫学生打了丹丹,校长田小伟说,16日,丹丹的家长过来后他才得知此事。当晚,李晓莉老师承认是她指使5名学生打了丹丹,“这个事,班主任肯定做得不对。”
据了解,5月20日,5名打丹丹的学生以及家长已经出具证明材料,证明5名孩子是在老师李晓莉的强迫下打丹丹的,每人打了10棍,共50棍。
昨晚8时许,中牟县官渡镇政府教育办公室王主任致电记者说,他们经研究决定对官渡桥小学老师李晓莉记大过一次,校长田小伟严重警告一次。“我们和丹丹所在的村里负责人一会去他们家里协商,责令老师李晓莉承担丹丹所有住院期间的费用,等丹丹出院后我们会和家长坐在一起,具体协商此事。”
王主任称,前天他还开车带着丹丹以及家长到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给孩子看病。“昨天,我还专门派人去医院找丹丹的家长,看他们想把孩子转到哪家医院治疗。不管怎么说,孩子的病情现在最为重要,先给孩子看好病,其他的事随后再协商。”
-商报记者 王文凯 实习生 尹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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