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里的自动取款机取钱后,忘记将银行卡取出,后来被人将卡中的700元取走。昨日,经过两个月的奔走,大三男生小浩(化名)将窃取了自己700元钱的男子视频截图发布到该校BBS上,并以500元重金“人肉”窃取者。
小浩是南岸区某高校设计学院大三的学生。3月28日13点10分左右,小浩在该校的自助银行取了500元,但忘记将卡拔出,就去了教室上课。直到下午4点左右,小浩才想起卡忘在了自动取款机中。等他跑回去找时,卡已经不在了。于是,他立即去银行挂失,并向公安机关报案。“我到银行挂失后、补办,发现700元被人取走了。”小浩说。在接下来的两个月里,通过好几次去派出所和银行,小浩终于通过公安机关找到了当时银行的视频资料截图,他经过思考,决定将这名窃取者的截图发到该校的BBS上。
昨日,记者看到小浩发的帖子上写到,希望认识这名窃取者的同学能与自己联系,事后将以500元酬谢,并公布了自己的电话。但目前小浩还没有收到窃取者的消息。
窃取者是怎样被锁定的?
据银行提供的提款纪录,当天小浩在自动取款机取款后,13点14分10秒,就有人取走了剩下的700元。
根据时间纪录和自助银行的视频资料,锁定了窃取者。
视频截图发到网上是否侵权?
蒲律师表示,如果小浩在网上发的内容完全属实,也并未出现侮辱性的语言,只为寻找出窃取者,那么并不能算是侵犯他人权利。
新闻面对面》
小浩:希望他能认识到错误
小浩说,很多人丢了几百元一般都算了,这也让一些人有了侥幸心理。自己这次“人肉”这名窃取者,是希望他自己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也必须为自己的过错承担责任。
昨日记者要结束采访时,小浩还是有些不忍地说:“但是我还是希望如果是本校同学所为,他可以主动联系我。虽然自己很气愤,但是也不想同学因为这样而影响到前途。”
律师说法》
窃取者将被行政处罚
“这样的行为算窃取。”律师蒲万纯表示,他人的银行卡忘在提款机,作为公民,可以将银行卡还给失主或者交给银行,一旦提取了他人银行卡中的钱,就算是窃取。但是小浩只丢了700元,还不能定性为犯罪,所以该窃取者将被处以罚款或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
(记者 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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