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学生持刀抢“上网费”劫低年级学生失手伤人——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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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三学生持刀抢“上网费”劫低年级学生失手伤人
2009年05月26日 14:27 来源:广西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两名迷恋上网的16岁初三学生,上网用光父母给的零花钱后,就去抢劫自行车卖钱。5月24日,这两名少年被南宁市唐山派出所抓获。

  抢车卖钱去上网

  5月25日上午,记者在唐山派出所见到了这两名嫌疑人。据警方介绍,他们都是南宁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初三外宿生,均为16岁,是同班同学。

  谢某被铐在一楼的关押室里,他的抢车的理由是“没钱上网,抢车卖,得钱快”。

  谢某说,他父母在南宁做生意,每月给他三四十元零花钱根本就不够花,“上网、吃东西、玩,这些钱一下就完了,又不敢向家里要”。谢某的同伙黄某说,他父母也在南宁做服装生意,每天给他5元钱。“吃完早餐,我就没钱了。”黄某除了喜欢上网外,还经常和社会上的朋友出去吃夜宵、喝酒,花的钱更多。

  同样爱上网,又发愁没钱花,于是两个同班同学一起密谋“生财之道”。他们盯上了低年级学生的自行车。他们称第一次抢劫前,也很怕,但想了几个星期后,还是没能抵住网吧的诱惑,于是开始作案。

  抢来的自行车被他们骑到南宁市二十八中一带出手,每辆车卖130元左右。

  对于后果,两少年都称“估计会被抓住”,但是为了上网,他们还是选择了铤而走险。

  多是抢劫低年级学生

  唐山派出所的潘副所长说,两名嫌疑人共涉嫌6起抢劫自行车案件。作案地点一般都在南宁市北湖路东二里一带。从派出所接到的报案情况来看,两嫌疑人从今年年初开始作案,2月至4月作案最为频繁。作案时往往是一个人在后面拉住自行车,迫使骑车人下车,然后另一个人拿刀威胁。

  经过调查,警方基本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相貌特征。5月24日下午,派出所接到报警称,谢某出现在唐山路东段铁路桥附近。派出所马上通知路面巡逻车,将谢某带回调查。经问讯,谢某供认了伙同同学黄某抢劫自行车的事实。当晚,民警赶赴黄某家,将黄某抓获。

  据谢某交代,他们的抢劫对象一般为十三四岁的中学生,而且屡屡成功。在4月12日那天,他们失手了,这次他们的抢劫对象是一个比他们大的青年。

  黄某说,那个青年块头比他们大,遇到抢劫后,并没有像其他中学生一样把车乖乖给他们。反抗的过程中,该青年被刀子刺中腹部。黄某和谢某见伤人了,就慌忙逃走。从这次以后,他们停了一段时间,可后来还是没“忍住”继续作案。

  潘副所长介绍,两人最近的一次作案是在5月初。被两人刺中肚子的青年后来报了案,因为受伤还在医院住院治疗了一段时间。

  未成年上网隐患大

  办案民警说,两少年被抓当晚,双方的父母都被通知来到派出所。谢某的父亲赶来后,对着儿子就是一顿大骂,之后便不再说话。派出所到黄某家抓人时,黄某的父母都在家,他们也似乎预料到了孩子要出事。对此,黄某说,平时自己的胆子特别大,父母也管不了自己。

  针对这起未成年人合伙持刀抢劫案件,潘副所长分析说,近年来,因未成年人进入网吧消费所引起的侵财案件有增长趋势。没有收入的未成年人一旦迷恋上网,再和社会上的一些不良青年混在一起吸烟、喝酒,而父母又不能满足他们的消费欲望,就有可能走上歧途。

  谢某称,他最疯狂的一次上网,连续上了两天两夜,直到身上的零花钱全部花完。为了上网,他也向同学借过钱,债务越积越多。

  25日下午,记者来到南宁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该校教务处一负责人称,他们还没接到有关学生被抓的消息,对于学生的具体情况他们也不方便透露。对于未成年学生上网的情况,该负责人称这是所有学校普遍存在的问题,他们也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出面治理一下学校附近的网吧。(南国早报 陶海华 陈维)

【编辑:朱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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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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